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合伙债务该怎样清偿

合伙债务该怎样清偿 一、合伙债务该怎样清偿
  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属于补充性责任,即只有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时方由合伙人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财产优先用于清偿合伙债务,个人财产优先用于清偿个人债务。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每个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债权人有权选择请求全体、部分或个别合伙人清偿,被请求清偿的合伙人即须清偿全部的合伙债务,不得以自己承担的份额为由拒绝。
  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债务的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二、退伙了还要承担对合伙债务吗?
  我国《合伙企业法》第54条明确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责任的承担是随着合伙企业债务的产生而产生、消灭而消灭的。法律这样规定,是因为:
  第一,合伙人退伙前已经发生的债务,体现着退伙人的意志和利益,退伙人在退伙前已对该债务为自己设定了义务,退伙人承担责任,同样符合其意志;
  第二,合伙人对其退伙前的合伙企业享有权益的同时,也就必然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这是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在合伙关系中的体现。
  需要强调的是这种债务只限于退伙前产生的,对于退伙后合伙企业的债权债务,退伙不再承担责任。另外,这里的连带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对合伙企业的某一个合伙人,或某几个合伙人,乃至全部合伙人同时或先后提出履行全部或部分给付义务的请求,每一个合伙人都有义务清偿全部合伙债务。
  根据上述内容我们知道,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时,合伙人则要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如果合伙人拒绝承担合伙债务,债权人可起诉到法院,以实现债权。在起诉的过程中,作为债权人,您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资料,否则将很有可能追不回债务。在此过程中,如果您有何疑问,建议您咨询债权债务方面的专家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未成年人侵权,其法定监护人也会被列为共同被告吗?
      未成年人侵权,其法定监护人也会被列为共同被告吗?是共同被告。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即法定代理人)对其有监护义务,因未......


·股权管理办法规定股权转让如何定价?
      股权管理办法规定股权转让如何定价?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股权管理办法规定股权转让如何定价?股权管理办法规定的股权转让定价原则主要有:......


·犯罪行为人贩毒是死刑吗?
      一、犯罪行为人贩毒是死刑吗?不一定会被判死刑,贩卖毒品罪的量刑标准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


·名誉权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名誉权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一、名誉权的概念名誉,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


·同居关系要怎么解除 如何解除同居关系
      男女生活在一起,但并未结婚的就是同居。当分歧越来越大,同居关系就要面临被解除的厄运,那同居关系要怎么解除?解除同居关系的,其财产关系就会破除......


·购房合同如何约定违约责任?
      购房合同如何约定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以下几种:1、解除合同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当具备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


·侵犯著作权民事责任是怎样的
      侵犯著作权民事责任是怎样的在侵犯著作权的情况下,侵权人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而这里的责任具体包括了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那您知道侵犯著作权民事......


·办案时警察有权拘留多久
      办案时警察有权拘留多久无理由或违法嫌疑,公民不受任何拘留!有违法嫌疑的可以进行12小时盘问,有处以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的,可以继续盘问至24小时,嫌......


·钢构工程复牌的时间是什么?
      钢构工程复牌的时间是什么时候一、钢构工程复牌的时间复牌要等公告,一般前一天晚上会发布消息。没复牌之前是知道不了的。想及时知道的话可以每天......


·法律规定加班费一小时多少钱?
      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中华人民共和......


·离婚后重婚案件怎么判决?
      离婚后重婚案件怎么判决?如果他对外宣称(向陌生人介绍)第三者是他的妻子,并且外人都这么认为。或者他对内(比如他的朋友等)这样宣称,就是重婚。这需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