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迟延履行利息计算方法有哪些

迟延履行利息计算方法有哪些 一、迟延履行利息计算方法有哪些
  从迟延履行利息的特性分析出发,正确的迟延履行利息计算方法应该是:
  1、迟延履行利息的计算基数应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履行期限届满止债务人应支付权利人总额(不包括诉讼费用)。
  迟延履行利息的作用是对义务人不履行义务的惩罚和对权利损失的弥补。生效法律文书明确规定,义务人应在确定的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义务人在法律文书所规定期限届满止仍不履行的,其结果将受到迟延履行利息的惩罚。为此,笔者认为,迟延履行利息的计算基数应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履行期限届满止,债务人应支付给权利人的标的总额,其中不仅包括债权本金,也包括利息。
  2、迟延履行利息的计算期限应是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至被执行人实际偿付债务之日止。
  因为,判决生效至判决限定履行期限内的期间属法律规定给予债务人的必要准备时间,该期间届满后不履行的,才可按迟延履行利息规定处理。如果法律文书指定分期支付的,则应从每一次履行期限届满的次日起分别起算。如果被执行人分期履行的,应按实际履行情况分段计算迟延履行利息。有人认为迟延履行利息的计算应自执行通知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这一观点的不当之处在于,其遗漏了生效法律文书指定履行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至执行通知书届满之日期间的迟延履行利息。
  3、迟延履行利息的利率应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允许商业银行最高贷款利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是指在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该规定中的同期最高贷款利率应是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允许商业银行最高上浮利率。由于商业银行对不同贷款期限的利率有不同的规定,关于采用何种期限的问题,要根据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期限而定。
   二、迟延履行利息怎么算
  迟延履行利息执行事项以当事人申请为原则。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般应当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从该规定看,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申请所遵循的是当事人处分原则。当事人有权在法律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是否行使申请执行权,何时申请执行均由权利人决定。
  不过,迟延履行利息执行事项的申请,权利人可以在执行过程中随时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执行案件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迟延履行利息或迟延履行金。”以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所编写的《民事执行文书样式与制作》一书中,执行通知书参考样式要求写明,“依照《民诉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缴纳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元(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暂计算到※年※月※日止)”。
  要是债务人不按照约定的时间履行债务的话,则就有可能产生迟延履行利息。至于这个迟延履行利息的计算方法,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在生活中,很多人对于借款利息、延期履行利息,总是搞不清楚,不知道要怎么算,怎么约定才能避免发生纠纷。此时,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机动车非现场违章扣分吗 一、机动车非现场违章扣分吗?
      机动车非现场违章扣分吗一、机动车非现场违章扣分吗?非现场违章也是一样要被扣分的。非现场交通违章的处理流程:1、首先要带好驾驶证、牡丹卡和......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承包合同范本该怎么写?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承包合同范本该怎么写?一、农村土地承包的基本定义1、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


·哪些情况下可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是对有过错方的惩罚,也是对无过错方在金钱上的弥补。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即可要求有......


·私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赌博行为危害很大,对家庭和社会都有严重不良影响,不少人因此走上犯罪道路。我国很早就禁止聚众赌博,对于私开赌场的,会严厉处罚。我国刑法里面,有......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是什么生活中,我们常说,什么事情都没有绝对化,尽管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各项工程质量的严格把关。但是,我们在身边或者新......


·申请民事诉讼法国家赔偿的情形
      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在遇到无法解决的法律问题时都会向法院起诉,以此来寻求法律的帮助,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在进行民事诉讼中,申请民......


·两个孩子离婚怎么判决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如今我国已经全面开放了二胎,很多家庭也剩余了第二个孩子,但有的时候剩下了第二个孩子,夫妻却离婚了。这种情况下家里就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那一般......


·居间合同不能撕毁吗?如何解决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不能撕毁吗?如何解决居间合同?一、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后悔怎么办在居间合同中会约定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也会约定在签订居间合同几日内......


·刑事诉讼法移交案件的期限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移交案件的期限是多久?办理刑事案件是由公安机关、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共同完成的,首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会立案侦查,通过多种手段查清犯罪......


·司法鉴定通则版
      由于案件的复杂化和多样化,法律制定的各项规定不一定会全方位地完善,要随着时代的发展跟上时代的步伐,及时更新以便应对出现的各种各样新情况,健全......


·刑法虚假出资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是什么
      刑法虚假出资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是什么一、虚假出资的概念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并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而与代收股款的银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