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土地反担保抵押登记怎么办

土地反担保抵押登记怎么办理 一、何为反担保
  反担保又称为求偿担保,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担保法》对担保制度衍生出来的反担保问题已经作了原则性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在现实生活中具有重要意义,在担保对象、当事人及附从性与补充性等方面均有其自身特点。反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三种;留置与定金不能作为反担保方式。《担保法》对于担保的规定在反担保中的适用有直接适用、变通适用与不能适用三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专门对反担保作了说明:“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
   二、反担保的作用
  从本质上讲,反担保是担保的一种形式,是担保制度的衍生,其同样具有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实现、维护交易安全的作用。反担保的具体作用与意义表现在三个方面:
  1、反担保是维护担保人的利益、保障其将来可能发生的追偿权实现的有效措施。
  2、反担保有助于担保关系的设定。谨慎的第三人在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尤其是在担保人与债务并无紧密的利益关系或隶属关系且对其承担担保责任后追偿权能否实现怀有疑惑的情况下,往往会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3、反担保能够作为一种调剂手段,根据情况和需要与本担保精微地结合,为复杂情况下担保关系的建立提供便利。
   三、土地反担保抵押登记怎么办理
   (一)反担保土地抵押登记需提交哪些材料
  反担保土地抵押登记是否成立,关键是《反担保(房地产抵押)合同》、《保证合同》的鉴定和相关资料的提供。主要包括:《反担保(房地产抵押)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借款人、保证、反担保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反担保方向借款人、保证人提供《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的说明》,反担保方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担保证明》,反担保方向借款方、保证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的董事会决议》,反担保方《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方、保证方和反担保方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反担保方《土地使用权抵押估价报告》,反担保方《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申请书》等。
   (二) 反担保土地抵押登记的操作步骤
   1、受理
  土地抵押登记由政务大厅专职人员受理。负责对该项业务的咨询解答,接件核实登记,发放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申请书,向有关部门报送土地使用权抵押材料。土地使用权抵押审批后,为土地抵押权人发放《土地他项权利证》等事务性工作。
   2、组卷
  廊坊市国土资源局政务大厅负责土地抵押登记的专职人员受理后交辖区直属分局组卷。填写《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受理表》经分局局长签署意见后,送市局负责登记的地籍科室。
   3、 审查
  市局经办人员和负责同志要作详细的审查。包括提供的反担保土地抵押登记材料是否真实、齐全,项目内容填写有无差错,经严格审查无误后,填写《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审批表》,经办人提出意见、负责土地抵押登记的科长签署初审意见,连同其他组卷材料呈报主管局长。
   4、审批
  主管局长在接经办人呈报的《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审批表》并经有效审查后,签署表示“同意或不同意该宗反担保土地抵押登记”的意见,报发证机关批准。在局长签署同意后,加盖局章,将卷宗连同批准意见返回到承办科室,载入“土地登记卡片”,在《土地他项权利证书》盖章,返回到政务大厅,发放证书。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土地反担保抵押登记的办理流程以及所需要的资料。以土地作为抵押提供反担保与以其他财产作为抵押的流程不同,它相对来说程序会繁复一些,对于担保人来说,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会降低担保人的风险,在债务人出现未能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担保人也可以从容地承担起担保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亲子司法鉴定费用具体多少?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我们需要进行亲子鉴定,就需要找相关机构所进行相关的鉴定,此时就会涉及到亲子鉴定的一些费用,一般来说亲子鉴定价格并不会很便宜......


·罚金与罚款的区别是什么?
      现阶段我国法律不断完善,在治安法以及行政法中都涉及到罚金和罚款的规定,很多人都不了解罚金和罚款的区别,简单的以为罚金就是罚款,但是实际上他们......


·法人股权转让协议的参考范文
      法人股权转让协议的参考范文股权转让发生在公司与公司之间或者股东与股东之间,公司之间的转让意味着需要法人之间进行股权的转让,这个转让过程需要......


·无锡拆迁企业缴税政策解读
      无锡拆迁企业缴税政策解读1、关于企业所得税。该企业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


·上海嘉定工伤鉴定多少钱?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员若因工作原因受伤后,若与用人单位就赔偿事宜斜巷无法达成一致,是需要金国工伤认定,确定为工伤,继而做工伤鉴定之后,......


·行政处罚具有哪些原则?
      一、行政处罚具有哪些原则?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


·无法定责交强险赔偿吗?
      一、无法定责交强险赔偿吗?应该赔偿,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


·法定抵销的条件有哪些
      法定抵销的条件有哪些一、法定抵销的条件有哪些法定抵销,是由法律规定其构成要件,符合其要件时,可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而发生的抵销;具体是指在二......


·一、夫妻去法院离婚的程序?
      一、夫妻去法院离婚的程序有哪些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


·影响房价几何是什么?
      中国财政预算绩效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表示,从目前房地产税立法设计看,房地产税应更多倾向人均居住房面积扣除和低税率,因此对房价总体影响不大,......


·共同犯罪如何量刑是如何规定的?
      对共同犯罪的量刑,历来都是很重要的。毕竟此时是由多个人共同实施犯罪的,因而在进行处罚的时候就需要对这些人都作出量刑处罚,但实践中不同的人在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