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撤销权和合同撤销权的区别
同时《合同法》也扩大了撤销权的内涵,另行在第54条、第55条规定了合同撤销权。保全撤销权与合同撤销权在名称、权利属性、撤销后果上具有很多相似之处,但两者仍存在质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法理依据不同。
保全撤销权属传统意义上的撤销权,它使特定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效力延伸至其他合同当事人,从而形成了权利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利益便可有条件的于涉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使债权的法定权能得到有力补充,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增加了权利人的选择性权利从而有利于维护交易的安全,反映了私法诚实信用与公平的原则。而我国民法早已对撤销权的内涵作了扩充解释,突破了传统意义上的保全撤销权的范畴,其广义的理解与适用散见规定于相关民事法律规范之中:比如受欺诈、胁迫方及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方的撤销权,即合同撤销权。
二、权利设立的体系目的不同。
合同撤销权和保全撤销权分属于合同的效力制度与债的保全制度。合同撤销权的设立是为了贯彻意思自治原则,使撤销权人针对意思表示不真实、不准确的行为请求撤销,从而实现撤销权人的意志和利益,目的是为了消弭当事人意思表示有瑕疵造成的危害。而保全撤销权制度是法律为了保障合同债务的履行,防止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所设立的一种措施,目的是为了维护债务清偿债权的资力,保持其清偿力。
三、权利的行使主体及原因事由不同。
合同撤销权的权利人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其中又有不同:一般情况下,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合同中只有受损当事人一方,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均享有撤销权,撤销事由为上述5种情形。而行使保全撤销权的权利人则是在债务人实施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低价转让、处分其财产的有害于债权的行为时,受损害的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撤销事由仅为上述3种情形。
四、申请撤销的裁决机关不同。
两种撤销权的法律性质按目前学术通说通称为形成权。按学理分类,属于其中的形成诉权,必须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行使,即须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决认可才能形成法律关系。但依合同法的规定,此中又有差异:合同撤销权既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也可向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而保全撤销权则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五、行使权利的效力扩张不同。
可撤销合同制度是从合同受害人角度设立的,撤销权人请求撤销的是他与另一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也就是说撤销的是自己的行为,撤销只是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撤销权的行使只是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债的保全制度则是从债权人角度设立,主要是针对债务人与第三人(受赠人、受益人、买受人等)之间实施的有害于债权人权利的行为而为的,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旨在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民事行为,撤销的是他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将突破债的相对性原则,债的效力扩张至第三人,对第三人产生效力。
保全撤销权和合同撤销权的区别有以上几点不同,二者都各具特色。在实践操作中,如果不对此进行细致的把握,则极有可能产生混淆,导致案件出现纰漏。与此同时,撤销权的成立也需要一定的法律条件,具有其独特的法律特征,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网站的律师乐意为您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解除买卖合同报建费应该有买家承担吗
解除买卖合同报建费应该有买家承担吗一、解除买卖合同报建费应该有买家承担吗?买家不需要承担报建费,买家无故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话只需要支付违约......
·法律规定法律援助向谁提出?
法律规定法律援助向谁提出?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前应先到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立案,携带立案通知书及案件材料到所在地的法援机构咨询。经值班......
·婚前房产婚后如何立遗嘱?
婚前房产婚后如何立遗嘱?一、婚前房产婚后如何立遗嘱?婚前房产婚后立遗嘱需要说明一下是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婚前房产立遗嘱时不是必须要尊重配偶......
·租房房客违约怎么处理
租房房客违约怎么处理中国《合同法》一共规定了五大类违约责任形式:(一)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二)采取补救措施;(三)赔偿损失;(四)定金责......
·职业病鉴定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职业病鉴定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1、一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1)极重度智能损伤;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
·人体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伤残鉴定赔偿标准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
·一、离婚房子归孩子但贷款另一方不支付是否会坐牢?
一、离婚房子归孩子但贷款另一方不支付是否会坐牢?欠款行为所承担的是民事责任,不涉及刑法,所以不会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是以下情况:1、如......
·怎样认定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工伤待遇?
最近一段时间,很多地方的劳动者都发生了工伤。您都知道,如果发生了工伤,第一时间要进行工伤等级鉴定,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如果自动解除了劳动关系工......
·当事人没有划痕险怎么办?
一、没有划痕险怎么办这种情况我有过,现在已经没办法补上保险了,你可以走不计免赔,当做碰擦事故处理,自己承担大概30%的费用,因为你也找不到第......
·当事人可以约定留置权吗
当事人可以约定留置权吗对于当事人可以约定留置权吗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留置权是债权的一种,是为维护债权人合法权利而行使的一种救济权。作为债......
·土地使用变更收费的标准,土地使用变更的流程
土地使用变更收费的标准,土地使用变更的流程由于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因此单位或个人只能获得土地使用权。但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存在着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