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有抵押房产的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

有抵押房产的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上家向银行或者个人借款并以房产作为抵押的,那银行或者个人就是抵押权人,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将房产拍卖用来清偿债务。要想购买有抵押的房屋并顺利办理过户交易手续,一般采用以下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
  上家先还清贷款,并从抵押权人处取得《他项权证》,然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办完注销手续后一般七天左右就能办理过户交易手续。如果抵押权人是银行,需要向银行预约还款时间。有些银行还规定在还款当天不能取得《他项权证》,因此上家要向银行详细询问提前还贷的步骤和所需时间。
  第二种方式是办理银行转按揭手续(银行是抵押权人时才可以办理),转按揭不需要上家提前还贷和办理抵押注销手续,但对贷款人的审核比较严格,而且并不是每一家银行都有转按揭业务。因此,相比之下第一种先还贷的办法手续简单,时间较快,所以采用的人较多。采用第一种方先还贷方式的,如果上家用自有资金提前还贷后再过户交易,对下家来讲则不存在风险,不过实务中上家往往要求下家先付一部分首付,用首付帮其提前还贷。这时,下家一定要把握好以下两点:
  1、要尽量压缩付首付至过户的时间
  如向银行提前还贷,要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上家要向银行预约还款时间,预约的时间视银行而略有不同;
  其次,在约定的时间到银行还贷;有的银行在还款当天,有的银行还款后几日内可出《他项权证》;
  第三,上家在取得《他项权证》后才能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四,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后七日左右方可办理过户交易手续。
  因此,下家将付首付到过户交易的时间压缩得越短越好,这样下家首付的风险就会越小,交易会越安全。
  下家错误的做法是:在签订买卖合同当天就支付首付,等到合同约定过户的时间再到交易中心过户。这种做法使下家完全失去了对首付监管,而上家则完全有可能将首付挪作他用而不去提前还贷。
  正确的做法是:向上家的贷款银行了解提前还贷的时间,争取在合同中约定付首付和提前还贷在同一天,并要求上家在取得《他项权证》的当天就到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2、尽量将首付直接付到上家的贷款银行为防止上家收受首付后挪作他用,下家可要求上家先向银行申请提前还贷,再在银行规定的还贷当天与上家一同到银行,将首付直接划给上家的贷款账户,让银行当即划走首付用于归还贷款。与抵押类似的还有典当,有典当的房产也要先还清典当公司的借款才能过户。此外,还要注意借款人和贷款人必须要一起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才有效。如果你借钱给别人,对方声称“用自己的房产来抵押”,甚至把房产证交给你保管,或者写了一份抵押借款合同或承诺书等等,但是没有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那么这样的“抵押”不会产生什么作用,对方仍然可以顺利地将他的房产卖掉后溜之大吉。
  进行有抵押房产就买卖时,为了减少购房者首付的风险已经保障交易的安全,最保险的方法就是必须要抵押者先向银行申请提前还款,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在完成注销后七天左右就可以进行过户手续并且尽量将交易时间缩短,避免抵押者将首付拿去还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没签劳动合同辞退员工是否可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没签劳动合同辞退员工是否可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


·失踪人员可以继承房产吗
      失踪人员可以继承房产吗?失踪人员可以继承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二条规定,被宣告失踪的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本人或......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保险公司承担吗?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保险公司承担吗?鉴定费由事故责任方承担,保险公司不理赔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


·在我国保释的定义是怎样的
      在我国保释的定义是怎样的我国的立法和英美国家实际上是有差别的,因为每个国家在制定法律的时候,都需要结合本国的国情。有一些公民可能在新闻当中......


·什么是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


·存单质押贷款业务是什么意思?存单质押贷款办理的相关事项有哪些?
      存单质押贷款业务是什么意思?存单质押贷款办理的相关事项有哪些?一、存单质押贷款业务是什么意思存单质押是指在银行开立的定期存单在未到期之前,......


·在这个经济不断发展的时代
      在这个经济不断发展的时代,人们的追求越发的完美。什么人手一辆车一套房,对于物质的追求不断的提高。导致现在大街小巷全是各种各样的车,造成交通堵......


·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区别是什么?
      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区别是什么?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区别:一、实用新型的创造性低于发明我国专利法对申请发明专利的要求是,同申请......


·如今在法治社会中各式各样的法律不尽其数,但是对于解决民事纠纷
      如今在法治社会中各式各样的法律不尽其数,但是对于解决民事纠纷的主要依据法律是民法总则,我们在生活中经常遇到租赁合同的签订,那么在租赁签订的时......


·离婚时房屋是归哪一方的
      现在房屋可以说是刚需,尤其是对有结婚打算的人来讲,一般没有一个新房的话,这个婚最终不一定结的成。而两家通常出资购房了之后,日后离婚的也会涉及......


·原告特有的诉讼权利是什么?
      原告特有的诉讼权利是什么一、原告特有的诉讼权利是什么原告特有的诉讼权利是:撤诉。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