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给付不当得利?
1.自始欠缺给付目的。指给付之时即不具有给付的原因,其典型为非债清偿及作为给付的原因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非债清偿是指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债务而以清偿目的为一定给付的行为。如甲对于其已清偿的欠乙的债务疏于注意又进行清偿,乙所受的第二次清偿,便构成非债清偿的不当得利。但是依据我国民法通则及相关解释,对于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为清偿,债权人可以合法保有该清偿利益,不构成不当得利。给付原因行为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在我国未采纳物权变动无因性的立法原则的情形下,是否发生不当得利返还义务,存在分歧。
在以下情形中,虽没有给付原因,但排除不当得利的成立:
(1)履行道德义务而为给付。基于道德上的义务为给付行为符合社会道德观念,一旦给付,即不得依不当得利请求返还。如对无抚养义务的亲属误以为有抚养义务而予以抚养。对被抚养的亲属不得依据不当得利要求返还支出的抚养费。是否为道德上义务,应依一般社会观念及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给付标的物的价值等情况认定。
(2)为履行未到期债务而清偿。清偿期到来之前,债务人并无清偿义务,此时债务人的清偿应是非债清偿,但债权人的受领并非无合法原因,此时的清偿也发生债务消灭的效果,故不发生不当得利。
(3)明知无债务而为清偿。给付人明知无给付义务而任意为给付,不发生不当得利。但给付时作出保留如附有条件,或给付不以给付人意志为转移的,仍成立不当得利。
(4)因不法原因而为给付。不法原因是指给付原因违反国家的强行法规范以及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如为清偿赌债而为的给付。但不法原因仅存在于受领人一方时,不阻却不当得利的发生。
2.给付目的嗣后不存在。是指给付时虽有法律上的原因,但其后该原因不存在,因一方的给付而发生不当得利。属于这种不当得利的主要有:附解除条件或终期的法律行为,条件成就或期限届满,当事人一方因该民事法律行为受有另一方的给付;依双务合同交付财产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致一方不能为对待给付,该方所受的给付;合同解除后因先前生效合同而受领的给付。
3.给付目的不达。为实现将来某种目的而为给付,但因种种障碍,给付目的不能按照给付意图实现的,受领给付欠缺保有给付利益的正当性,因而构成不当得利。如预期条件的成就而为附条件债务的履行,结果条件不成就,因而不达给付的目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随时可以起诉吗?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随时可以起诉吗?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随时可以起诉,这是由于借条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属于无固定期限借款,可以随时主张债务人......
·蓝牌货车超高处罚标准有哪些法律依据?
在我国对交通的治理一直都较为严格,这是因为我国的交通安全得到强有力的保障。相关的驾驶者和运输者都应该遵循我国的交通法律法规。那蓝牌货车超高处......
·再登记结婚用不用离婚证
再登记结婚用不用离婚证需要看再登记结婚的一方,之前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的。如果是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
·起诉离婚开庭要带什么材料
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之间,可以说存在很多相似之处,但却在细节上面往往有所差异。不管是哪种方式下的离婚,这都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材料。那其中起诉......
·不管购买的事期房还是现房
不管购买的事期房还是现房,在实际的生活里面都会牵扯到关于交房子的一个问题。那么当这个商品房已经竣工了,并且质量达到了国家所规定的一个交付使用......
·不予执行劳动仲裁裁决裁定的情形是什么?
不予执行劳动仲裁裁决裁定的情形是什么一、不予执行劳动仲裁裁决裁定的情形是什么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
·民事诉讼起诉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起诉规定有哪些?民事诉讼起诉的规定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
·新成立公司法人委托刻章可以吗?
一、新成立公司法人委托刻章可以吗凡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刻制印章,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新成立的企业申请刻制印章......
·新婚姻法情侣抚养权该怎样判定
社会的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在现在未婚先孕的普遍现象存在的当今社会,国家对于《婚姻法》也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在未婚的两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