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范围有哪些?

违法犯罪需要进行法律的严惩,在刑事案件中,对于一些案件的侦查,需要更多有利的证据来帮助确定犯罪嫌疑人,这时法医的作用就非常关键了。法医从法医学的角度抽丝剥茧,往往可以帮助案件找到关键的证据,使案件侦破获得突破性的进展。那么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范围有哪些?哪些是法医可以鉴定的?这个问题,我们为你解答。
  
  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范围有哪些?
  
  一、损伤程度的鉴定
  
  这是活体检查中最常见的内容,确定损伤的性质与程度、推定致伤物体与作用方式、估价损伤的预后及可能发生的后遗症。其中的损伤程度鉴定直接关系到定罪与量刑,民事赔偿和治安行政处罚。根据损伤的严重程度分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
  
  二、伤残程度鉴定
  
  鉴定时须参考与残疾程度鉴定有关的法规,主要有道路交通事故伤残十级分类法,职业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分类表等。
  
  三、性问题鉴定
  
  检验是否被强奸,有无性病传染,有无妊娠分娩,是否堕胎,确定性功能状态。
  
  疾病的诊察确定现有疾病与损伤的因果关系
  
  疾病是否由损伤所引起,或原有疾病因损伤而加重、恶化。
  
  四、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
  
  诈病是身体健康的人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伪装有病,如伪装肢体瘫痪或伪装精神病,造作病是故意毁损自己或授意别人毁损自己造成的损伤或疾病。活体损伤鉴定,主要是根据伤病的具体情况选择应用相应的临床医学诊断方法,如采用视觉、听觉脑干诱发电位、CT、核磁共振、PET等检查方法,但应当注意的是在法医学鉴定中被检查者出于各自的动机,有可能夸大病情或伤情,也有可能隐匿病情或伤情,所以,要以客观检查为主,探讨各种症状,对被检查者的陈述和症状进行审查,才能保证鉴定的客观、公正。
  
  五、医疗终结时间鉴定
  
  人身损害受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体征固定所需要的时间评定。
  
  六、劳动能力评定
  
  劳动能力评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分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七、医疗费审查
  
  对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审查,医疗费是自然人的身体受到不法侵害后所接受的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中所需的费用。
  
  八、后续治疗费评定
  
  受害人因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后续治疗费用。
  
  九、伤残辅助用具费评定
  
  就是受害人用于购买补偿丧失了的器官功能的伤残用具的费用,也称为补偿功能器具费。
  
  十、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护理依赖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
  
  ①进食;
  
  ②翻身;
  
  ③大、小便;
  
  ④穿衣、洗漱;
  
  ⑤自我移动。 
  
  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三级:
  
  ①完全护理依赖 指生活不能自理;
  
  ②大部分护理依赖 指生活大部不能自理;
  
  ③部分护理依赖 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
  
  十一、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
  
  根据损伤特征推断致伤物和致伤方式。致伤工具的推断一般从两方面来进行,首先要根据损伤的种类如擦伤、挫伤、咬痕、创、骨折等区分该损伤系钝器伤、锐器伤或火器伤。然后再根据损伤的形态,如形状、大小等来推测致伤物的形状、大小、重量、长度、厚度及有无棱边、棱角或其它特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综上所述,对于刑事案件的侦破,法医可以从很多方面进行临床司法鉴定,包括损伤,伤残,真假病,性问题等多个方面,还可以对劳动能力,医疗费,护理依赖等非伤害本身进行鉴定,可以说范围非常广泛,对于案件进展有很大帮助。以上就是我们对“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范围有哪些?”问题的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公司变更注册地期间能否开票,有哪些规定?
      公司变更注册地期间能否开票,有哪些规定?公司变更注册地期间能否开票当单位地址变更时,是不能开发票的;地址变更涉及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变更,在原......


·监察委需要批捕么,怎样调查案件的
      一、监察委需要批捕么,怎样调查案件监察委不能直接逮捕,但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可以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根据《中华人......


·车辆超载保险公司能拒赔吗?车辆超载怎么处罚?
      车辆超载保险公司能拒赔吗?车辆超载怎么处罚?一般说车辆指的都是机动车,而机动车在运行的时候一定要遵守相应的规定,要是出现了违章行为的话,那......


·机动车辆不仅在行驶过程要小心注意,以免发生交通事故,即使是停
      机动车辆不仅在行驶过程要小心注意,以免发生交通事故,即使是停车开门的时候,也要前后注意,避免出现车门撞到人的情况。那实践中,要是停车开车门发......


·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三的最新内容是什么?
      在约束劳动关系领域,我国制订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两部主要法律。为了辅助该法实施,还制定了一些包括仲裁法在内的诸多附属法。在这之中,劳动合同法......


·一般购房者在交付了购房定金之后,如果后悔想要退房的话,那就不
      一般购房者在交付了购房定金之后,如果后悔想要退房的话,那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否则就会造成房屋交易的不稳定。不过实践中也有一些可以退房的情形......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能折抵刑期吗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能折抵刑期吗新刑诉法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


·诉讼保全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诉讼保全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


·根据法律规定续约合同可以毁约吗?
      根据法律规定续约合同可以毁约吗?根据法律规定续约合同不可以毁约,除非是协议解除,作为合同体系的一项法律制度,协议合同的解除具有以下适用情形和前......


·单位辞退住院员工合法吗?
      单位辞退住院员工合法吗?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只有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即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公司可以辞......


·诈骗罪的是怎么认定的?
      诈骗罪的是怎么认定的?一、诈骗罪的认定1、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