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方法是什么?

中国人口众多,经济发达,目前是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体,伴随着经济发展,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提高,私家车已经不再罕见,但随着私家车数量的增多,道路交通事故也随之增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方法自然也就成为许多人关心的问题,在下文中,将对这一问题进行详细解答,请您继续阅读。
   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是为了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而制定。该规定经2008年7月1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2008年8月17日发布,2009年1月1日颁布实施。
  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管辖、第三章 报警和受理、第四章 自行协商和简易程序、第五章 调查、第六章 认定与复核、第七章 处罚执行、第八章 损害赔偿调解、第九章 涉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第十章 执法监督、第十一章 附则
   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和惩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以下简称违章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
  第三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均应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
  火车与车辆、行人在铁路道口发生的交通事故,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 公安部是国务院处理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
  县以上地方各级公安机关是同级人民政府处理本行政区域内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
  第五条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是: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处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第六条 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具体标准由公安部制定。
  由此可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方法灵活种类繁多,法律规定也非常细致和严格,在进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时,要谨遵法律规定,按照法律规定的章程顺序进行,积极维护自身权益,保证自身利益,但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责任,对不属实处提出质疑和上诉,遵循事实。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债务纠纷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一)债务纠纷协商。它是因债务人的原因到期不能履行债务,经与债权人协商,由债权人做出让步,同意延期偿还并免除债务人违约责任的一种方法。在我国法......


·法定签订与签定的区别之处有哪些?
      "订"和"定"只能说从许多人的使用习惯上来说,很多地方通用,但从法律角度严谨来说,应该用“签订”合同,而根本就没有“签定”这个词,最多只能将两个......


·现如今,外出租房的人是越来越多了,而由此引发的纠纷也相对的多
      现如今,外出租房的人是越来越多了,而由此引发的纠纷也相对的多起来。对于当事人来讲,进行房屋租赁最好是不好发生纠纷,这样也能减少自己的麻烦,因......


·有房照无土地使用证有什么影响?
      有房照无土地使用证有什么影响?一、有房照无土地使用证的影响是什么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权证,势必会给住宅地产购置及交易带来风险。1、难以知......


·法定代理人和监护人的区别有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精神病人以及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因为他们不能清楚地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正确,就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此时就......


·吉林省农村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吉林省农村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近几年来,国家为了加快城乡建设的步伐。在飞速的发展过程当中,大量的占用我国公民的土地。在征地的过程当中,各地......


·后妈不养继子女合理吗?
      后妈不养继子女合理吗?一、后妈不养继子女合理吗不合理。在法律上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应当负担子女......


·法律上是否允许非婚生子女改名字
      法律上是否允许非婚生子女改名字?非婚生子女可以改名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


·婚后购房是夫妻共同财财产吗
      婚后购房是夫妻共同财财产吗第一、在没有夫妻签署婚内财产约定的情况下,由夫妻出资,婚后购房,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二、如果根据《婚姻法》司法解......


·土地使用权确认为无形资产吗
      土地使用权确认为无形资产吗?土地使用权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企业对于购入的土地,在未确认土地使用用途时,应该记入“无形资产”科目;在改变土地使用......


·犯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严重吗
      犯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严重吗一、犯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严重吗?犯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的话性质是很严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