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撤销权人请求撤销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撤销权人请求撤销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构成要件为:
  (1)必须对合同主要内容发生了重大误解。如果仅仅对合同的非主要条款发生误解,并且不影响合同的目的及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则不构成重大误解。
  (2)行为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即行为人的误解与其意思表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3)误解是由行为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主观上并非故意。
   2、 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如果履行对其有重大不利的合同。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构成要件为:
  (1)合同的履行对一方当事人有重大不利或明显不公平,主要表现在一方要承担更多的义务而享受极少的权利,或者在经济利益上要遭受重大损失。而另一方则以较少的代价获得较大的利益,承担极少的义务而获得更多的权利。
  (2)一方获得的利益超过了法律所允许的限度。
  (3)受损失的一方是在轻率、缺乏经验或紧迫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行为。
   3、 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虚假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欺诈订立的合同构成要件为:
  (1)必须有欺诈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告知对方的情况是虚假的,且会使对方陷入错误意思表示,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2)必须实施了欺诈的行为,即行为人将其欺诈故意表示于外部的行为。
  (3)受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并基于错误而为意思表示。
   4、 因胁迫订立的合同
  胁迫,是指因他人的威胁和强迫而陷入恐惧作出的不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胁迫订立的合同构成要件为:
  (1)须胁迫人有胁迫的行为。
  (2)胁迫人须有胁迫的故意。
  (3)胁迫的本质在于对表意人的自由意思加以干涉。
  (4)须相对人受胁迫而陷入恐惧状态。
  (5)须相对人受胁迫而为意思表示,即表意人陷入恐惧或无法反抗的境地,与意思表示之间有因果关系。
   5、 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急迫需要或危难处境,迫使其作出违背本意而接受于其非常不利的条件的意思表示。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构成要件为:
  (1)须有表意人在客观上正处于急迫需要或紧急危难的境地。
  (2)须有行为人乘人之危的故意,即相对人明知表意人正处于急迫需要或紧急危难的境地,却故意加以利用,使表意人因此而被迫作出对行为人有利的意思表示。
  (3)须有相对人实施了足以使表意人为意思表示的行为。
  (4)须相对人的行为与表意人的意思表示之间有因果关系。
  (5)表意人因其意思表示而蒙受重大不利。
  上述内容是我们为您整理编辑的有关在民法典中撤销劝人行使撤销权撤销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解答了您提出的撤销权人请求撤销合同的条件有哪些这一疑问,上述内容中我们整理罗列了在民法典中规定的撤销权人可以请求撤销合同的条件,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合同,才可以行使撤销权,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一经查实,就可视为违约,按照合同规定的违约条款进行合理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法律上违法和犯罪有什么区别?
      一、法律上违法和犯罪有什么区别?1、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违法,情节比较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而......


·老公前妻来探视孩子可以拒绝吗?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夫妻之间离婚之后,又与他人重组结婚的是很常见的。如果在重组家庭之前,其离婚一方是有子女的,就多少会涉及到不直接抚养子女一......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要考虑哪些因素?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要考虑哪些因素?(一)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按照法律,两周岁......


·买卖农村中的房屋有效条件有哪些
      在实践中,买卖农村房屋是需要符合法定条件的,否则就会导致买卖行为无效,那买卖农村中的房屋有效条件有哪些呢?国家保护农业用地,并限制农村房屋的......


·关于劳动合同期限分类有哪些内容?
      关于劳动合同期限分类有哪些内容?根据本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


·认缴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具体是什么
      一,认缴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具体是什么认缴注册资本总额:是指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认缴资本又称发行资本,是指公司实际上已向股东发行的股本总额,即股东......


·一、犯罪人员假释出来谁去接狱?
      一、犯罪人员假释出来谁去接狱?一般由监所将犯人送至其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并办理交接手续。《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对于适用社区矫......


·被车撞了对方不赔怎么办?
      被车撞了对方不赔怎么办?我国有规定交通规章制度,行人和车辆驾驶人都应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否则,一旦违规而发生交通事故,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现......


·犯罪未遂犯罪终止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未遂犯罪终止的区别是什么?一、犯罪未遂犯罪终止的区别是什么?区别:犯罪终止,是犯罪分子已经完成整个犯罪行为,并造成了犯罪结果的发生。......


·一、二手房公司注册条件有哪些?
      一、二手房公司注册条件有哪些?(1)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首先必须确定名称,有了名称才可能为社会所承认,才能与其他服务机......


·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