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案件辩护人有什么权利
一、死刑案件辩护人有什么权利
1、人民法院对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复制涉及被告人主要犯罪事实并直接影响的证据材料的复制费用,应当免收或者按照复制材料所必须的工本费减收。
2、在法庭审理中,法官应当认真听取律师意见,保障律师发言的完整性;对于律师的辩护意见,应当在裁判文书中写明采纳与否的理由等。
3、人民法院因故推迟开庭时间应当于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律师,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律师送达裁判文书等,以保证诉讼正常进行。
4、律师书面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申请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申请鉴定或者补充鉴定、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予以书面答复并附卷。被告人的律师提出反映意见要求或者提交证据材料的,人民法院有关合议庭应当在工作时间和办公场所接待,并制作附卷。
5、被告人无正当理由多次拒绝指定的律师为其辩护,而自己又不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遇到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无正当理由再次拒绝指定的律师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准许并记录在案。
二、死刑案件辩护人的义务有哪些
1、承担死刑案件法律援助的律师应是“具有刑事案件出庭辩护经验的律师”。
2、律师办理死刑案件应当恪尽职守,切实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担任死刑案件辩护人的律师,不得将案件转由律师助理办理。有正当理由不能接受指派的,经法律援助机构同意,由法律援助机构另行指派其他律师办理;
4、律师应当在开庭前会见在押的被告人,征询是否同意为其辩护,并听取被告人的陈述和意见;
5、律师对于查阅的材料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证人身份等情况的,应当保守秘密;
6、律师应当在闭庭三日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
7、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建立对律师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考核机制,对律师参与死刑案件辩护工作实行有效的考核、监督等。
在阅读了上文之后,相信您已经知道法律赋予死刑案件辩护人怎样的权利了吧。而一般辩护人就会在死刑案件中,充分利用这些权利,切实保护被告人的权益。当然,辩护人的享有权利的同时,也是有一些义务需要履行的,上文中也是进行了阐述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劳动关系中违法行为有哪些?
劳动关系中违法行为有哪些?1.企业用扣留档案等办法制裁员工违约跳槽例子:一年前,上海某机械厂与应届毕业生小周(非沪籍)签订了劳动合同。厂方向小周......
·个人是否具备司法鉴定委托人资格?
在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经常会用到司法鉴定手段。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时,一般情况下需要接受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个人是否具备司法鉴定委托人资格......
·一、无房产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吗?
一、无房产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吗?无房产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
·如何收购企业?包括哪些环节?
如何收购企业?包括哪些环节?企业收购对于企业提高实力、扩大规模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手段,企业收购过程比较复杂,涉及到前中后各个环节,那么如何收......
·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规定
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规定您都知道,如今民事案件是比较多的一类案件,但民事案件是有一定时间的审理期限的,那么审判期限的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带......
·同居可以分割财产
同居可以分割财产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需要考虑各种因素: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取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
·劳动合同第十八条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第十八条内容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
·一、转继承后再代位继承的依据是什么?
一、转继承后再代位继承的依据是什么?目前法律对转继承后又代位继承的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但法院一般是支持当事人的转继承后又代位继承的主张继承权利的......
·股东和法人的变更登记手续可以同时办理吗?
一、股东和法人的变更登记手续可以同时办理吗?股东和法人的变更登记手续可以同时办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
·杀了人除了死刑还有赔偿吗
有赔偿。死刑是刑事责任,赔偿钱财是民事责任,即使被判死刑,该负的民事赔偿责任还是要承担。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以下费用:1、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