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省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省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企业集团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中并没有“集团”一说。只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提法。有的公司进行多元化经营战略,在多个领域均成立了相应的子公司,这样,母子公司之间也会因为这种“血缘”关系组成一个企业集团,颇类似于军队当中的集团军。这些就是我们常说的集团公司的由来。
   一、全国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控股子公司;
  2、母公司与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二、市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1、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以上;
  2、有三个子公司(即控股企业);
  3、母公司的注册资本和三个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为2000万元以上。
   三、省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1、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以上;
  2、有三个子公司(即控股企业);
  3、母公司的注册资本和三个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为6000万元以上。
   四、集团应具备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则应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是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受理审核时限:申请办理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凡文件、证件齐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后5-15个工作日完成核准或核驳手续。
   五、注册成立企业集团程序:
  设立企业集团,一般要通过下列几个步骤: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相关材料,同时领取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5、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集团登记证。
  关于省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其实和全国级的集团以及市级的集团的成立的条件的区别主要是体现在注册基金的金额以及子公司的数量上。另外,在进行申报注册集团公司的时候,我们要注意要准备好申请书、名称登记材料等相关的材料,这些您要注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国家节假日加班工资怎样算
      国际节假日,其实也就是指我国规定的每年固定的一些法定节假日,在这些节假日内用人单位都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给员工放假,但同时也允许单位安排员工加......


·普通合伙企业股东人数规定是怎样的
      普通合伙企业股东人数规定是怎样的普通合伙企业只有最低人数2人的限制,没有最高人数的限制。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


·房屋强拆程序是什么?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中需要拆除的房屋越来越多。由于种种原因,拆迁往往难以顺利进行。在这个时候,将会有强制拆迁。那么什么是强......


·谁是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主体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可能一方会要求另一方做出精神损害方面的赔偿,就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主体来看,具体分为了赔偿权利主体与赔偿义务主体。那现实中,......


·医疗事故鉴定如何去申请?
      医疗事故鉴定如何去申请?一、医疗事故鉴定如何去申请?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时应办理以下手续:(1)填写“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2)提交有关资料;......


·遂宁市信息公开有什么规定?
      遂宁市信息公开有什么规定?政府的工作一般都会涉及到老百姓的利益而必须作为当事人的老百姓能够知悉所有的事项,而如果行政工作太过隐秘就会让老百......


·外商投资综合备案的监督管理是什么?
      外商投资综合备案的监督管理是什么样的?外商投资是指由中国人与外国人共同投资,或由外国人单独投资。商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主要是管理外商投资的......


·企业间股权转让税收有哪些?
      企业间股权转让税收有哪些?公司转让股权,是指企业的股东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他人。在企业股权转让的过程中,转让方所需要交纳的税收有很多。这些税收......


·一、交通事故未及时报警的出了人伤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未及时报警的出了人伤怎么办?发生交通事故后,未及时报警而导致出了人伤的,应当负全部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事实婚姻法院判决离婚合法吗?
      事实婚姻法院判决离婚合法吗?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


·8岁儿童车祸赔多少钱?
      8岁儿童车祸赔多少钱?当发生交通事故后,报交警处理,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构成伤残的建议先去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