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供销社房屋买卖能有产权证吗?
一、农村供销社房屋买卖能有产权证吗
农村供销社土地归集体所有,集体土地上的商业房屋,是不能买卖的,从而也是无法办理产权证的,也不受法律的保护。虽然有的不能进行买卖但是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
1、如果到国土部门办理了相关手续,便是合法的。
2、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此土地应该属于国有土地。
3、如果之前的买卖合法,便可以继续进行买卖,也可到公证处公证协议。
4、应该按城镇房屋办理产权证
二、供销社的房子怎样办理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
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
③备注。
④变更记事。
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须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形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须在60天内前往我局办理;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依法取得《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前往我局办理。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应具备的条件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用地单位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用地单位已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2、已按《用地协议》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缴清土地款和出让金,并按国家规定缴清了契税。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应提交的材料
1、立项批复(原件);
2、定点通知书(原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用地协议(原件);
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土地批复(原件);
6、经规划部门核定的红线图(原件);
7、市勘测院拨地交接单及成果表(原件);
8、经规划部门审核的总平面图(原件);
9、申请办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1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11、质检合格证(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12、规划管理竣工验收合格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13、土地登记申请书、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委托书;
14、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5、土地款、出让金及土地契税的付款凭证(复印件);
16、因特殊原因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在上文中为您介绍了农村供销社房屋买卖的问题,您可以了解一下。农村供销社土地归集体所有,集体土地上的商业房屋,是不能买卖的,从而也是无法办理产权证的,也不受法律的保护。虽然有的不能进行买卖但是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您可以了解一下土地流转、转让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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