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民事诉讼二审新证据的认定和审查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二审新证据的认定和审查是怎样的?在民事案件中,申请再审是当事人的权利,尤其是当发现新证据的时候,更是为二审程序提供了有效的条件,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新证据都会得到法院的认可,那么,民事诉讼二审新证据的认定和审查是怎样的?对此,我们准备了一些资料,请您往下阅读。一、民事诉讼二审中的新证据的认定根据《证据规定》的规定,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两种:1、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2、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但《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对逾期证据予以放宽,不必然发生证据逾期的失权后果,其实质上是扩大了新证据的范围。逾期的证据是否符合新的证据的条件,需经过人民法院审查,得出结论。《证据规则》虽然没有明确对逾期证据进行审查及有关程序上的要求,但审查的内容隐含在新的证据如何让判断的条文之中。二审程序中,逾期提供的证据理由能够成立的,则转化为二审新的证据。二、民事诉讼二审中的新证据的审查《证据规则》对于逾期举证采取了证据失权为原则的立场,只有在例外的情况下才不发生失权的后果。但在《民事诉讼法》修改的过程中,采取了“负担额外的证明责任”,即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确有正当理由的,该证据作为失权后果的例外,允许提出,但当事人就逾期举证的正当理由的存在负担证明责任。新的司法解释也贯彻这一思想,保障诉讼公平,规范诉讼秩序。在二审中,对于新的证据的审查分主要是根据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主观过程程度,判定其是否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根据其过错程度,适用不同的责任和后果。具体审查如下:1、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证据的。原则上发生证据失权后果,但该证据涉及基本事实的证明的,不导致失权后果,但要训诫、罚款。2、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证据的。此类情形不发生证据失权后果,人民法院均应采纳但应当对当事人予以训诫。3、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均不能免除对方当事人要求其赔偿相应损失的责任。对方当事人要求其赔偿因逾期提供证据致使增加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等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以上内容就是关于民事诉讼二审新证据的认定和审查是怎样的具体介绍,由此可知,法律规定的二审程序中,新的证据包括两种情形,两种情形是否符合成立的条件,在经过人民法院的审查后,才能得出结论。如果当事人逾期提供新的证据能成为正当的理由,法院将会依法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和诉讼的公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婚前买房在当今社会已经非常普遍了
      婚前买房在当今社会已经非常普遍了,但是婚前买房也有一些弊端,比如夫妻结婚后,感情破裂,离婚时就必然会涉及到房子的分割问题,这是非常复杂的,并......


·批捕后还是派出所补充侦查吗?
      一、批捕后还是派出所补充侦查吗?《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离婚后关于共同债权的处理是怎样的
      离婚后关于共同债权的处理是怎样的1、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生存一方在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在约定财产的范围内行使追偿权。2、夫妻双方实......


·公司如何应对债务久拖不还
      公司如何应对债务久拖不还一、公司如何应对债务久拖不还如果客户诚信记录比较好,只是遇到了暂时性资金短缺的话,可以考虑给予其一定的宽限期,这样......


·关于精神出轨离婚赔偿吗?
      关于精神出轨离婚赔偿吗?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合法成立必须具备法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实质要件有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达到法定婚龄、双方均无配......


·干错活农民工需要给老板赔偿吗?
      干错活农民工需要给老板赔偿吗.不一定,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是否应该赔偿用人单位,这需要区别对待:1、劳动者故意造成的损失需要10......


·一、交通事故脸上三公分留疤了算伤残吗?
      一、交通事故脸上三公分留疤了算伤残吗?是否需要鉴定以及能够评上几级,需要根据伤者的具体情况来判断;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由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


·犯罪嫌疑人盗窃金额达到多少立刑事案件
      一、犯罪嫌疑人盗窃金额达到多少立刑事案件?盗窃金额达到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立为刑事案件。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离婚找法律援助律师可以吗?
      离婚找法律援助律师可以吗?法律援助是政府为了保障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为没有经济能力等一些符合相关条件的弱势群体提供的一项免费服务。那么在生......


·中学生持刀抢劫还是寻衅滋事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一、中学生持刀抢劫还是寻衅滋事会受到怎样的处罚?中学生持刀抢劫还是寻衅滋事会被要求支付医疗费,根据我国《刑法》第293条之规定,破坏社会秩序......


·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是怎样的1、补偿数额(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