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卖人欺诈该如何处理
一、房屋出卖人欺诈该如何处理
1、房屋出卖人欺诈的情形:
(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的事实;
(4)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2、要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处理:
(1)根据《商品房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为无效合同。
(2)转让抵押物应当经过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所得价款应当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而转让抵押物的,抵押权人仍可行使抵押权。
(3)一房数卖,数份买卖合同都有效的情形下,由出卖人选择如何履行合同,最终结果只能由某一买受人取得房屋产权,而其他买受人合同目的落空。出卖人应当坚持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告知与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的事宜。
(4)出卖人做为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产权调换,根据《商品房合同司法解释》第7条,如果出卖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法院予以支持,第三人合同目的将落空。
出卖人隐瞒真相使买受人陷入错误,做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买受人可以根据情况请求法院宣告合同无效,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请求撤销合同。
二、如何处理房屋出卖人欺诈纠纷
1、出卖人构成欺诈的条件:
(1)须有隐瞒真相,制造假象的欺诈行为;
(2)欺诈行为使当事人陷入错误;
(3)须有欺诈故意;
(4)实施欺诈之人为相对人或者第三人。出卖人的欺诈行为可以表现为无中生有、颠倒黑白的虚假陈述或者误导陈述,也可表现为重大遗漏或者不正当陈述。
2、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存在第一部分中的欺诈情形,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出卖人不仅需要退还购房者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和利息,而且还要赔偿购房者因此遭受的损失。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欺诈的情况下,上述司法解释还规定了开发商的惩罚性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出卖人额外支付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现在出卖人欺诈买受人的手段很多,例如虚假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房屋面积缩水、商品房开发证照不全且没有告知消费者等等,买受人购房时要注意甄别。如果出现出卖人欺诈的情形,买受人最好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并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合法维权,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公司辞退试用期内员工需要几天?
公司辞退试用期内员工需要几天?公司辞退试用期内员工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日通知。而......
·法医伤情鉴定标准是什么?
法医伤情鉴定标准是什么?发生刑事案件后,公安机关会介入调查,为了明确受害人的人身伤害情况,公安机关会委托法医进行伤情鉴定。法医接到委托后,一......
·工程合同违约赔偿标准原则有哪些?
工程合同违约赔偿标准原则有哪些?一、完全赔偿原则完全赔偿原则是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即违约方不......
·侵犯隐私权和名誉权的区别是什么?
侵犯隐私权和名誉权的区别是什么?1、主体不同。名誉权的主体除了公民之外,也包括法人。法人名誉权的好坏直接影响它的对外交往及经济利益。而由于隐私......
·公司股东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吗?
公司股东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吗?1、通常情况下,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是法人中的一种,法人是法律规定拟制的人,对......
·2023创业公司融资的流程是什么
创业这对于当事人来说大多都是需要白手起家的,人们在学校或者步入社会以后都有专门的渠道来提供创业过程当中可能会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创业公司真正......
·刑诉法第77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法院有的时候在审理犯罪嫌疑人的过程当中,综合相关卷宗可能会发现,犯罪嫌疑人不仅涉及刑事案件,在犯罪的过程当中还有可能会涉及到民事赔偿,这......
·根据司法解释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
·网络图片商标侵权答辩状如何书写?
网络图片商标侵权答辩状如何书写?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①标题。标题写明“刑事(或民事)答辩状”,“刑事(或民事)被上诉答辩状”。前者为第一审案件答辩......
·故意伤害至轻微伤应该怎样处罚
故意伤害至轻微伤应该怎样处罚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不构成刑事犯罪,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处罚。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怎么确定
现代小区都是由专业的物管公司进行管理的,而作为业主也应该支付物管公司相应的物管费,但有的人认为物管费是由业主确定的,当然也有人有不同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