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有哪些?

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有哪些? 一、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有哪些?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需合法或不属于自然债权,债务人与次债务的债权亦同。
  如果两项债权其中一项因违法而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或已过诉讼时效,都不能行使代位权。如果债权的无效、被撤销是由次债务人的过错造成的,当债务人对次债务人有返还请求权、赔偿请求权时,则债权人仍可行使代位权。
  2、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债务人对于其已到期的债权只要不以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的,即构成“怠于行使”。仅向次债务人的代理人主张、发出催款通知、向有关行政机关请求处理,都属于怠于行使之列。次债务人不认为债务人怠于行使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清偿期。
  附条件的债权,条件成就前,效力尚不发生,鼓无代位权成立之可能。但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并不以债权人的债权已到清偿期为必要条件,因为有些情况下,债权人的债权到期之时正是债务人的债权时效届满之时,若要求债权人债权到期,则已无代为之可能。
  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造成损害或债权有不能实现之危险。
  债务人的财产若足以清偿其债务,债权人自无代位之必要。那么,当债权人对其债权已经设立了抵押、质押或者其他担保时,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否就不成立了呢?非也。因为有时候担保仅仅是对债权人的一部分而非全部的担保。有学说认为:对于金钱债权,应以债务人是否陷于无资力为判断标准。
  5、债务人怠于行使的权利须具有可代为性,必须是不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比如:
  (1)与人格和身份相关的债权不可代为;
  (2)专属于债务人的财产权不可代为,如基于扶养、赡养、继承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
  (3)专属于自然人的债权不可代为,如退休金、养老金、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
   二、如何行使代位权
  代位权的行使,需要由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要在对有关债权债务关系进行全面了解的基础上,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债务人在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不得再为妨害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处分权,包括不得对次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而且应参加诉讼。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享有债务人对债权人的一切抗辩权。
   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有哪些?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债务关系是合法的,其次它应建立在债务人不行使自己的债权的前提上,并且债务人不行使自己的债权对债权人造成的侵害,满足这些条件的情况下,法院才会对代位权的行使予以支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商标撤销公告中的信息无效申请复议的时间是多久
      一、商标撤销公告中的信息无效申请复议的时间是多久?商标撤销公告中的信息无效申请复议的时间是60天之内,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


·法院指定辩护人的情形有哪些
      法院指定辩护人的情形有哪些一、法院指定辩护人的情形有哪些(一)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2.被告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


·实际中起诉离婚在哪里办理
      相信您都知道要是夫妻协议离婚的话,此时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但要是诉讼离婚的话,那就是去法院办理提起离婚诉讼。不过此......


·现在有关房产的限购政策已经出来了
      现在有关房产的限购政策已经出来了,很多拥有多套房产的人家都在急着把多余的房子卖出去,那么卖房子的流程是怎样的您也应该了解一下,而且卖房需要哪......


·继承父母遗产房过户费怎么算
      继承父母遗产房过户费怎么算?1、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评估费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2、房地产过户工本费,大概是100左右。二、房管局继承过户流程是什么......


·山西省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书怎么写
      山西省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书怎么写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


·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判刑
      目前对于公民的个人信息,经常出现信息泄露的情况,对于侵犯公民的个人信息,一定要给予一定的惩罚。我国对于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判刑是多长时间呢?我......


·当今社会
      当今社会,不是协议离婚的时候会涉及很多的问题,也会有很多的手续和文件才能顺利的离婚,其中最主要的一个文件就是离婚起诉状,这主要是在去法院提起......


·丧偶后婚姻就解除了吗
      婚姻因配偶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终止。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2、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我国以宣告死亡之日起婚姻关系即行终止);3、......


·有借条起诉对方不应诉怎么办
      有借条起诉对方不应诉的处理方法: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应当按期开庭,对到庭的原告诉讼请求、双方的诉辩理由以及已经提交的证据及......


·串通提供公民信息罪的处罚是什么?
      串通提供公民信息罪的处罚是什么?一、串通提供公民信息罪的处罚是什么?串通提供公民信息罪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