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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办理的条件有哪些?

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办理的条件有哪些?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
  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
  (一) 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二) 自行募集并管理或者受其他机构委托管理的产品中,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规模累计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 有两名符合条件的持牌负责人及一名合规风控负责人;
  (四) 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在金融监管、工商、税务等行政机关以及商业银行、自律管理等机构无不良诚信记录。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等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
  基金业协会依据其制定的规则办理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可以采取约谈持牌负责人、专家评审、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基金管理人的登记申请信息进行核查,可以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了解基金管理人诚信状况。第八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登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字样或者近似名称进行证券投资活动。第九条 经登记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相关交易所申请开立基金相关账户。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需登记内容
  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报送以下基本信息:
  (一)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三)主要股东或者合伙人名单;
  (四)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
  (五)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业协会应当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齐备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告私募基金管理人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
  以上就是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办理的相关介绍,只有获得资格认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才可进行下一步的登记备案。各位投资者在投资私募基金前最好能对私募基金的管理人有所了解,特别是其资格认证,以确保自身利益合法化。更多法律知识您可以登入网站咨询相关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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