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国家征收鱼塘多少钱一亩?

国家征收鱼塘多少钱一亩?国家征收鱼塘多少钱一亩?
  对于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补偿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以上便是对国家征收鱼塘多少钱的简单回答,由上文可以看出,鱼塘同样属于国家的土地,所以在补偿方面也同样是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的。一般来说对于鱼塘这种特殊的用地国家对于鱼塘中尚未长大的小鱼也会有一定的补偿,虽然可以价格比市场价要稍微少一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政府信息公开怎麼写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怎麼写,政府信息公开应当进行申请,申请内容不明确应当告知做出更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了解政府信息公......


·家装合同违约金最低是多少?
      家装合同违约金最低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


·试用期解除合同要提前通知吗?
      试用期解除合同要提前通知吗用人单位支付试用期的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见习期或试用期是劳动者开始履行新的劳动合同、从事新职业的适应期......


·同意落户证明怎么开
      同意落户证明怎么开派出所:本人,身份证号码,户口地址在***,现本人同意(和户主的关系)(迁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户口从(原户口地址)迁入***(申......


·外国人也享有著作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依法保护法律没有禁止出版发行、传播的作品,著作权人在行使著作权时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外国人的......


·无合同应该怎么结算工程款
      没有签订合同是需要双方签订结算签证或发询证函确认。但是有可以起诉要求支付。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作业车车祸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作业车车祸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货车司机一般属于有固定收入的类。其赔偿标准如下:货车误工费赔偿标......


·中国有婚内强奸罪吗 怎么处罚
      中国有婚内强奸罪吗怎么处罚中国有婚内强奸罪吗?我国《刑法》第236条之规定,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性交......


·殴打保安属于什么罪
      殴打他人涉嫌违法。报警后,造成轻伤及以上伤害的,涉嫌故意伤害罪,警方侦查完毕会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造成轻微伤的,报警后警方会进行调解,也可......


·民事责任年龄界限是什么
      自然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其中民事权利能力是从自然人出生开始就自动享有的,具体包括隐私权、财产权、肖像权等等。但民事行为能力,则......


·什么是执行信息公开
      什么是执行信息公开一、含义执行,在法律上是指将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所确定的的内容付诸实现以及执行过程中的变更执行等问题而依法进行的活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