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民事诉讼结案的时间是多久,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结案的时间是多久,情形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结案的时间是多久?
  我国法律规定,民事诉讼通常情况下最长6个月结案,但是如果有申请鉴定等法定情形,这些期间是不计算在内的,所以具体到每个案子的结案期限要根据具体案情等来分析。
   二、民事诉讼哪些情况下可以结案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或者是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歇业、终止后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也没有能够依法追加变更执行主体的;
  (七)依照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免除罚金的;
  (八)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
  (九)行政执行标的灭失的;
  (十)案件被上级人民法院裁定提级执行的;
  (十一)案件被上级人民法院裁定指定由其他法院执行的;
  (十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办理了委托执行手续,且收到受托法院立案通知书的;
  (十三)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三、民事诉讼结案的方式有哪些
  (一)执行完毕;
  (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三)终结执行;
  (四)销案;
  (五)不予执行;
  (六)驳回申请。
  一般来讲,民事诉讼结案的时间是六个月,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可能会出现各种意料之外的情形,比如诉讼当事人要求申请鉴定或者申请延期审理等等,这些都会影响到案件结案的时间,因此在这里我们不能一概而论,应该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毁坏他人财物立案标准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会因为生活中的大小矛盾而依法冲突因此对于这类事情的产生,大多数情况都有相关财物的损失,一种情况是自己的大意,另一种情况就是......


·哪类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哪类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即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明文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


·交通事故抚养费的起算时间是从定残日算还是受伤日算?
      交通事故抚养费的起算时间是从定残日算还是受伤日算?交通事故抚养费的起算时间是从定残日算还是受伤日算?交通事故抚养费的起算时间就是会从定残......


·好意施惠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怎么进行判断?
      民事法律事实1、概念与类型。民事法律事实,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客观情况。民事法律事实包括:状态(近亲属关系、未成年、善意、......


·商标注册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商标注册需要具备哪些条件一、商标注册需要具备哪些条件1、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商标注册的我国申请人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外......


·北京石景山两限房购买条件是什么?
      北京石景山两限房购买条件是什么?1、人均住房面积在15㎡及以下;2、3人及以下家庭成员家庭年收入在8.8万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在57万元及以下;3、4人及......


·商品房买卖的陷阱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的陷阱有哪些一、商品房买卖的陷阱有哪些1“、五证”不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范本包括哪些条款?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范本包括哪些条款?农副产品包含的品种很多,但凡采购销售鸡鸭鱼肉等农副产品都需要签署购销合同,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是买卖双方建立......


·一、上班途中工伤待遇主要有哪些?
      一、上班途中工伤待遇主要有哪些?(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民事诉讼行为能力的分类是什么?
      民事诉讼行为能力的分类是什么?民事诉讼行为能力的分类主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18周......


·工伤索赔有哪些程序
      生活中处处有意外,未来的事情是没人能够预测的,所以即便劳动者们在工作的过程中小心、谨慎,但有时候仍然不能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那么,根据我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