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交通事故处理的简易程序是怎样的

交管部门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实清楚的道路交通事故,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虽然简易程序比普通程序的处理要简单的多,但这也是有实际程序要求的,那到底交通事故处理的简易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处理的简易程序是怎样的
   (一)在事故现场的处理程序:
  对具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第2款、第3款规定的情形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不撤离现场的,交通警察应当记录交通事故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由当事人签名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并根据当事人的过错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序,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
   (二)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协商赔偿未达成一致意见报警的简易处理程序:
  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一致意见报警的,应当向交通警察提供有各方当事人签名的协议书或者交通事故相关文字记录材料。交通警察予以记录,由当事人签名,并根据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
   二、如何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
  (一)发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财产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可以由一名有资质的岗勤民警当场处理,财产损失在3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由事故勘查民警处理。
  (二)民警在填写法律文书时,应当记录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由当事人签名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三)民警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并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四)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执勤民警应当场进行调解,并在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民警可以在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1、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2、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3、当事人不同意由民警调解的。
  (六)使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的《事故认定书》,由各大队事故中队发放,《事故认定书》的存档联及处罚决定书由事故中队立卷保管。
  简易程序方便快捷,能够快速高效地解决纠纷。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5条规定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的简易程序的范围,您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判断您所处的情形是否能适用简易程序。而要是还搞不清楚交通事故处理的简易程序是怎样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签了劳动协议可以辞职吗?
      签了劳动协议可以辞职吗?可以辞职;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天以......


·公车私用是一个比较常见的现象
      公车私用是一个比较常见的现象,对于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赔偿的问题,小编在这里做简单介绍。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因为一些......


·犯罪预备阶段要怎么认定
      犯罪预备阶段要怎么认定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一)犯罪预......


·股权私募基金备案时间是哪天?
      股权私募基金备案时间是哪天?一、私募基金备案的条件和需要的材料:1、法人身份信息、个人学历、个人简历一份及一寸照片1张2、股东身份信息、个人......


·挪用公款50万能判几年
      挪用公款50万属于数额巨大,应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范围内量刑。法律依据:《刑法》第384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


·怎样才算遗弃罪?
      在现实生活中,遗弃的行为是比较常见的。如果在一定的条件下发生遗弃的行为,则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也就是我们常听说的遗弃罪。我们知道,任何罪名的成......


·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能否买社保?
      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能否买社保?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不能买社保,因为企业涉及一些购买社保条件的话,就会被取消,所以可能会存在着一个终止缴纳的情......


·债务人欠钱不还起诉会坐牢吗
      欠钱不还起诉会坐牢吗如果借款人仅仅是借钱没有还,在一般情况下那只是民事纠纷案件,最多也就是调解调解,不会对债务人进行治安管理方面的拘留。同时......


·土地使用证贷款后果有哪些?
      土地使用证贷款后果有哪些?依照我国的律法,虽然个人或者公司没有土地的所有权但是可以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当通过合法的手段途径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国......


·抵销权属于抗辩权吗,它的行使条件有哪些?
      抵销权属于抗辩权吗,它的行使条件有哪些?法律对合同双方当事人都赋予一定的权利,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其中包括抵销权。如果合同双方互负债务,......


·成为抚养人的条件是什么?
      成为抚养人的条件是什么?有时,新婚夫妇可能因为身体原因无法生育但又很希望有一个孩子,就会选择收养一个孩子;或者因为家庭发生意外事故,父母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