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私募基金管理人是金融机构吗

私募基金管理人是金融机构吗私募基金是金融市场里面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私募基金募集行为完成之后不可能按照募集时的方式进行管理,所以就会有私密基金管理人的出现。也就是说私募基金管理人并不是私密基金的所有者,它其实只不过的金融服务行业中的一员,那么私募基金管理人是金融机构吗?一、私募基金是金融机构吗金融机构是指从事金融服务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为金融体系的一部分,金融服务业(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行业)与此相应,金融中介机构也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
  同时亦指有关放贷的机构,发放贷款给客户在财务上进行周转的公司,而且他们的利息相对也较银行为高,但较方便客户借贷,因为不需繁复的文件进行证明。金融机构,是指专门从事货币信用活动的中介组织。我国的金融机构,按地位和功能可分为四大类: 1、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 2、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村镇银行。3、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投资银行),财务公司等。 4、在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以上各种金融机构相互补充,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金融机构体系。二、私募基金管理人(1)概念:私募基金管理人,是指凭借专门的知识与经验,运用所管理基金的资产,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的规定,按照科学的投资组合原理进行投资决策,谋求所管理的基金资产不断增值,并使基金持有人获取尽可能多收益的机构。(2)条件:1、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自然人不能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2、注册资金要1000万以上。3、至少有三名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私募基金从业资格。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私募基金从业资格:通过基金业协会组织的私募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基金业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形。4、申请机构具备满足业务运营需要的场所、设施和基本管理制度。《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二条 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公司或者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按照规定核准的其他机构担任。我们在金融机构的概念、组成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概念和成立条件之中,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是金融机构吗”这个问题进行了解析。首先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是合伙企业,可是合伙企业不能成为金融机构;其次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成立法律对其管理人员有从业资格要求,但是金融机构没有;最后私募基金管理人所履行的是管理义务,而金融机构履行的是中介义务,所以私募基金管理人不是金融机构。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贵州省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贵州省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打官司原告有发言权吗
      打官司原告有发言权吗,原告有什么权利我们在生活中可能会遇到和别人打官司的情况,对于原告来说我们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很多人想了解打官司原告有......


·现在我国各地的房价都是在不断的上涨,而此时对于想要购房的人来
      现在我国各地的房价都是在不断的上涨,而此时对于想要购房的人来讲,可能就无法一次性支付购房全款。这种情况下,往往也会想到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那......


·一份遗嘱有效的条件包括什么
      一份遗嘱有效的条件包括什么一、一份遗嘱有效的条件包括什么1、立遗嘱人立遗嘱时须有行为能力。《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


·外观专利侵权判定原则包括什么
      外观专利侵权判定原则包括什么(一)全面覆盖原则全面覆盖原则是专利侵权判定中的一个最基本原则,所谓全面覆盖原则,是指如果被控物或者方法侵权成立,......


·骗取保证金是否构成诈骗
      骗取保证金是否构成诈骗骗取合同保证金也是构成合同诈骗的情形之一,自然也是属于诈骗。但是要注意,只有当其诈骗财物的数额较大时,才构成犯罪,一般......


·拆迁冻结的房子能买卖吗
      拆迁冻结的房子能买卖吗一、拆迁冻结的房子能买卖吗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


·迟到一次罚款500是否合法
      迟到一次罚款500是否合法劳动者迟到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应当有权在规章制度或企业奖惩制度中,对此类行为进行一定的处罚,以实现双方的权利义......


·民事诉讼赔偿申请书的格式
      民事诉讼赔偿申请书的格式民事诉讼赔偿申请书民事赔偿执行申请书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籍贯,现在居住地,联系方式。身份证号......


·深圳如何限行
      非深号牌车限行时段为工作日早高峰(7:00~9:00)、晚高峰(17:30~19:30)期间。限行道路为: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四个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离婚子女抚养费用支付多少年
      离婚子女抚养费用支付多少年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抚育费给付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