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办理土地使用权土地证所需的资料有哪些?

办理土地使用权土地证所需的资料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
  
  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用地使用权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订立承包合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土地使用者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
  
  二、土地证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有三种:
  
  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
  
  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三、办理土地证所需的材料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上述是办理土地使用权土地证所需的材料,办理土地证时准备好上述资料就可以去当地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了。在对土地进行开发、利用等之前需要先办理土地证,证明对这土地拥有使用权才可以,如果没有办理土地证就盖房子等属于违法占地是触犯法律的,盖的房子也属于违章建筑,有被拆除的风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上海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怎么交?
      上海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怎么交?上海是一个发展快速、经济繁荣的大都市,很多外商都选择在上海发展,这涉及到很多方面,包括土地使用、经营许可等......


·对于网贷不还人怎么处理?
      对于网贷不还人怎么处理?网贷不还可以协商对方还款,拒不还款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处理。对于存在故意欠钱不还或者诈骗行为还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我......


·承运人需履行哪些义务
      承运人需履行哪些义务一、承运人需履行哪些义务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承运人需要履行的义务主要有:1、承运人应当向旅客及时告知有关不能正......


·转国籍后是否可继承国内遗产?
      转国籍后是否可继承国内遗产?转国籍后是可继承国内遗产,只要该房产系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外国人继承在中华......


·无效居间合同纠纷有哪些
      无效居间合同纠纷有哪些无效居间合同纠纷的情形有哪些?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1)一方以欺诈......


·犯罪构成包括哪些内容?
      犯罪构成包括哪些内容?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的构成要件。从认识论的角......


·无效婚姻的子女抚养权怎么处理
      有时候“夫妻”在一起多年,甚至都生下了子女之后才知道原来这段婚姻在法律上面是无效的,此时依法解除了无效婚姻之后,就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作......


·我国公民办理离婚协议必须符合的条件是什么?
      我国公民办理离婚协议必须符合的条件是什么一、双方当事人是在我国民政局合法登记的夫妻。没有登记结婚的男女,不能登记离婚。无论是事实婚姻还是......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内容是怎么样的?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内容是怎么样的?我们知道一个工程的建成,是需要达标的,如果不达标的建筑,就有质量的问题,有可能损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


·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都有哪些
      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都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另有规定外,属于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1)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2......


·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加班是每个工薪阶级都会遇到的事情,由于社市场上多为工资阶级,故而加班的现象是十分常见的。有时即使是在节假日也是需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