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有什么用?

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有什么用?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有什么用
  超额存款准备金是金融机构存放在中央银行、超出法定存款准备金的部分,主要用于支付清算、头寸调拨或作为资产运用的备用资金。外国的中央银行,有的只对法定存款准备金计付利息,有的对所有存款准备金都不计付利息,但我国对所有存款准备金都计付利息,且利率相对较高。
  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是短期利率的基准,人民银行降低这个利率,其他短期利率都会随之下降。
  以前央行票据、短期国债、金融债的收益率明显高于同期存款利率,所以各商业银行可以以这些短期有价证券为依托,发行人民币理财产品。现在这些利率下降,人民币理财产品基本上就没戏了。货币基金的收益也大都来自于短期有价证券,估计收益率也会大受影响。
  最近,央行还有意下调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降低央行操作成本。存款准备金率已经成为宏观调控中货币政策的重要数量工具。无论美国等发达国家还是其他市场经济体制国家,都把存款准备金率作为调控市场货币、流动性的重要手段。去年中国在利率手段受限情况下,先后六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使得大型商业银行的准备金率执行从1984年以来的历史最高水平,可以说把存款准备金率使用到了极点。
  一般情况下,当市场流动性泛滥、经济过热、通货膨胀情况下,为了回收市场过剩流动性会采取提高存款准备金率,让商业银行多上缴存款,以约束其放贷冲动。当经济低迷、通货紧缩、流动性不足情况下,往往会降低存款准备金率,释放流动性。
  大部分国家都对商业银行存放在央行的存款准备金计付利息。而无论法定还是超额准备金利率,央行有时也都作为调控工具来运用。
  应对通胀将是我国未来一段时期货币政策的重要任务,这就决定了紧缩市场流动性是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的核心。那么,就离不开利率、存款准备金率等手段。在存款准备金率上,除了提高法定准备金率缴存比例外,更应该在准备金利率上对商业银行具有吸引力,从而使得调动商业银行缴存准备金特别是超额准备金的积极性。目前,法定准备金即:大型商业银行18.5%那部分准备金存款利率为1.62%、超额部分即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为0.72%,现在大型商业银行存款付息率为1.3%左右,也就是说,法定存款准备金存款正利差为0.32个百分点,超额准备金存款为负利差0.58个百分点。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法定准备金必须缴纳而且还有利可图,而超额准备金没有约束性而且不但无利可图而且还亏本0.58个百分点。
  在当前中国通胀形势依然严峻情况下,应该适度提高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鼓励商业银行在缴足法定准备金以后积极存放超额准备金。这才能达到回收市场流动性的目的。而不是反其道而行之下调超额准备金利率。
  综上所述,超额存款准备金率其实就是政府实现宏观调控的一个工具,通过提高或降低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来减少或降低社会中的货币流通量从而实现缓解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的状况。虽然政府这么做成本压力很大,但是通过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的再贷款、再贴现等业务将资金充分利用,从而获得收益,这样就可以缓解一下成本压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审查起诉阶段后的处理意见是怎样的?
      审查起诉阶段后的处理意见是怎样的?审查起诉阶段后的处理意见是做出决定起诉或者是不决定起诉,具体内容如下。1、标题在文书顶端正中,一般由“案件名......


·当事人进拘留所多久能见家属?
      一,当事人进拘留所多久能见家属行政拘留可以探视,但是有严格限制。而且真正是否允许还是要看具体情况和地方政策规定。拘留有三种:治安拘留、司法拘......


·间接故意伤人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间接故意伤人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1、首部。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即标题、对审判人员的称呼、前言。前言部分应当说明的是:(1)辩护人出庭的合法性,即是受......


·醉驾酒精250毫克
      醉驾酒精250毫克,涉嫌危险驾驶罪,应当判处拘役六个月以下。如果造成交通事故,应当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1、《刑法》对醉驾的处罚《刑法》第一百......


·治安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是为了更好的惩罚行政违法的行为,行政处罚的执行主体是法律规定的主体,如果是其他的没有处罚权的主体执行行政处罚的话是违反法律的......


·铜仁误工费的法律依据?
      铜仁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有哪些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


·一次性给付
      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


·婚姻是事实行为还是法律行为?
      婚姻是事实行为还是法律行为?婚姻就是属于法律的行为,事实行为已在法律上不认可了。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主要区别在于:1、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


·夫妻双方一方死亡债务怎么承担
      夫妻双方一方死亡债务怎么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6条明确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


·无法定责交强险赔偿吗?
      一、无法定责交强险赔偿吗?应该赔偿,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


·年薪制员工辞退有补偿吗
      年薪制员工辞退有补偿吗?年薪制员工被违法辞退的也有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