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指示提单怎么背书?

指示提单怎么背书?在进出口业务中,提单是非常重要的凭证,其代表了货物的所有权,买方付款后要拿着提单到港口提货。有时候,买方会因为一些原因在提货前将货物转手,这时就需要对指示提单进行背书,将提单的所有权转让,那么指示提单怎么背书?下面我们简单给您介绍下相关知识。一、指示提单包括几种?1、托运人指示提单:在收货人栏内只填记“指示”字样,由托运人背书后转让,又称空白抬头提单。这种提单在托运人未指定收货人或受让人之前,货物所有权仍属于卖方,在跟单信用证支付方式下,托运人就是以议付银行或收货人为受让人,通过转让提单而取得议付货款的。与记名指示提单(见2)不同,这种提单没有经提单指定的人背书才能转让的限制,转让时只凭托运人的空白背书即可,所以其流通性更大;2、记名指示人提单:收货人栏内填记“某某指示”,根据指示方不同分为凭托运人的指示、凭收货人指示或凭进口方银行指示等,分别需托运人、收货人或进口方银行背书后方可转让或提货,又称指示抬头提单;3、选择指示人提单:如果在收货人栏内填记“某某或指示”,则称为选择指示人提单。记名指示提单中“某某”相当于记名指示提单,“或指示”相当于托运人指示提单。二、指示提单怎么背书?1、以“凭指示”作为抬头人,称为不记名指示提单。即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填写“背书给”并由托运人在提单背面做成空白背书,故也称为“空白抬头、空白背书”提单。2、以“托运人的指定人”为抬头人,称为凭托运人指示提单。即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填写“背书给”并由托运人在提单背面做成空白或记名背书,进行、转让,托运人也可不背书,只有托运人可以提货,既卖方保留货物所有权。3、以“开证行的指定人”作为抬头,称为银行指示提单,即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填写“命令银行(开证行名称)”,并由银行(往往是信用证支付方式中的开证行)进行背书转让。4、以“开证申请人的指定人”为抬头,称为收货人指示提单,即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填写“背书给收货人,并由收货人在提单的背面进行背书转让。提单的抬头与背书直接关系到物权归谁所有和能否转让等问题。在实际的外贸业务中,信用证支付方式多使用指示抬头的提单。托收支付方式下只能做成不记名(空白)指示或托运人指示的提单。在信用证的支付方式下,提单抬头具体填写方法一定要严格按照信用证要求办理。《票据法》第二十七条 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持票人行使第一款规定的权利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由此可见,指示提单背书分为空白背书和记名背书两种,目前空白背书应用的比较普遍,提单的转让人在提单背面签上背书人名称及负责人盖章即可。这样的背书方式流通性很强,但是也存在风险,一旦提单丢失,就有可能会他人冒领去提货。以上就是我们关于指示提单怎么背书的一些讨论。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诉讼时效届满后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诉讼时效届满后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一)、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在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上,依据《民法通则》第135条和第138条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刑诉法不通知家属的规定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当行为人涉及到刑事案件当中的时候,执法机关侦办以后,肯定要对行为人提起诉讼,或者对行为人进行抓捕。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说,执法机关......


·女方提出离婚吃亏在哪?
      女方提出离婚吃亏在哪?女方提出离婚不存在吃亏的地方。其实在法律上,对于是哪一方提出离婚的,没有什么差别,没错的一方该分的财产不会少,有错的一方......


·农村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农村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是怎样的对于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来讲,其效力分为有效和无效两种。小产权房屋主要是指农村居民自己修建的房屋,像这样的......


·诈骗批捕后能取保候审吗?
      一、诈骗批捕后能取保候审吗?诈骗批捕后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的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逮捕之后,如果被逮捕的嫌疑人有下来情形的话,那么还是可以取保候审......


·继承人在什么情况下丧失继承权?
      所谓丧失继承权是指对被继承人或其他继承人犯有某种罪行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继承人,依法取消其原来享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七条的......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怎么申请?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怎么申请?申请-审核-受理-调查-结论1.申请人备齐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提供工伤认定申请;2.机构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


·网上怎么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网上怎么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向工作鉴定部门提出申请、工作鉴定部门受理、工作鉴定、鉴定结果等程序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处理,工伤职工在伤情稳定后,用......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作用是什么?
      1、鼓励发明创造的作用。在知识产权出现之前,发明创造是无偿使用的。这就使得发明创造的完成人或持有人无法从中获益。知识产权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发明创......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管辖权异议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管辖权异议(1)被告认为受诉法院违反级别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法院或者下级法院管辖的,有权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2)......


·离婚给予赔偿情况包括什么
      离婚给予赔偿情况包括什么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出于过错侵犯了对方因配偶关系而产生之权利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在离婚时,过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