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补签的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补签的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一、补签的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只要是合法签订的,是有法律效力的。
  借条是借他人财物时写给对方的条子,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如果没有借条,别人就能赖账。而欠条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
  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 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两年。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时,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丧失胜诉权;但是从出具欠条之日起,两年内不主张权利的,丧失胜诉权。
  事后补写的借条是否有效,要看如何写。借条有两种,一种是交付凭证,一种是结算凭证。那么事后补写的借条,则是结算凭证。陈志群律师建议,此类借条应当写清何人何时借款多少数额等内容,这样的借条则为有效,但是一定要注意不要跟实际借款经过有冲突,否则容易成为债务人赖账的可趁之机。
  二、补写的借条有效吗
  为避免补写的借条无效,补写借条时宜将下列内容写入借条中:
  1、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2、借款时约定的还款期限
  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3、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
  在借贷关系发生时,出借方一定要主动订立借条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补写借条也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若是您补写的借条得不到对方承认,那么建议您与律师取得联系,让律师帮助您收集证据、收回欠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楼房主体高空坠物责任如何承担?
      关于高空坠物的问题在我们的生活当中也好还是其他方面也好,相关的防范措施以及相应的高空坠物的责任方面已经涉及到够多了,所以说针对这一问题,最重......


·一、比赛奖金属于夫妻财产吗?
      一、比赛奖金属于夫妻财产吗?这个问题不应该考虑奖金、奖牌的财产属性,而应考虑其荣誉属性。奖金、奖牌是社会对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个人的一种评价......


·债务人欠多少钱才可以立案?
      债务人欠多少钱才可以立案?首先,如果出借人因为朋友借钱长期不还受到严重的困扰,选择去报警处理的话,因为借款纠纷不涉嫌犯罪,所以首先不会被警......


·协议离婚书受法律保护的条件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如果采用协议的方式离婚,双方会签订一份离婚协议,对离婚后财产如何分配、子女的抚养权归谁这些问题作出处理。我们知道,协议一旦签订就具有......


·刑法修正案九侵犯人身权利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正如我们所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触犯法律规定就应该承担起相应的刑法。人身权利是与我们自身最为相关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那么侵害......


·国家新建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新建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国家新建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


·同案犯退赃是否及于其他共犯
      同案犯退赃不及于其他共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


·劳动合同续约年份一般是多久?
      劳动合同续约年份一般是多久?劳动合同续约年份一般是多久?双方可以约定短期的劳动合同,也可以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是无限期的劳动合同,无......


·惩罚性赔偿构成要件有哪些?
      惩罚性赔偿构成要件有哪些?惩罚性赔偿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责任,其构成要件与传统的补偿性赔偿既有一致的地方,如因果关系、损害事实等,也有一定的差......


·刑法修正案九缓期执行有什么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在去年正式颁布并实施,刑法修正案九在之前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并出台了很多新规定。关于缓期执行的内容分为两个方面,死刑缓期执行与一般的......


·企业怎样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企业怎样办理土地使用手续一、企业怎样办理土地使用手续?(一)用地单位向管委会提出用地申请,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1、上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