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是怎样的?

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是怎样的?股权转让,可以帮助企业募集一定的资本,以及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由此可见,其所代表的重要性。当企业想要进行股权转让时,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办理手续。通常情况下,股权转让的办理手续都是固定的,不会有太多的变化。下面将为您介绍,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的详细内容。
  1、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是怎样的?
  一般情况下,办理股权转让经过以下手续:一、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二、需要另外那位股东对您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三、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四、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五、在上述文件签署后 30
  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六、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 相关法律知识: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当然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所以,必须关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适当履行问题。实际中,当我们需要办理股权转让时,了解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是必要的。否则将会不知道从何开始,需要做哪些事项,更有可能耽误办理股权转让的最佳时期,给自身带来不利的影响。其中股权转让重要的环节之一,就是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签订,对于这一方面,务必就相关事宜约定好,以免发生合同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传销罪能减刑吗
      能减刑,如果有法定减刑条件时可以进行减刑。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合法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合法原则。合法是劳动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所谓合法就是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首先......


·我国劳动合同种类有哪些
      劳动合同种类有哪些劳动合同的类型分为以下三种:1、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就和我们常说的劳务合同很像,工作完成了,劳动合同也到......


·诉讼时效届满日为节假日怎么办?
      诉讼时效届满日为节假日怎么办?诉讼时效届满日为节假日可以顺延,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由于不知道时效规定或者明知道时效规定而自愿履行债务的,不得......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是怎样的?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是怎样的?一、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


·企业改制评估帐务处理应该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
      企业改制评估帐务处理应该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在现代社会,您经常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听到某某企业将要进行改制,很多人对于这个名词是一种模糊的概念......


·撤销缓刑决定书是谁决定?
      法制化的不断增高,法律体现在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保障人们群众的合法权益,我们知道处罚法律纪要被制裁,缓刑是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刑罚制度......


·非法经营烟草罪怎样判刑
      类似与烟草、食盐这类被国家管制的物品,只有取得了相应的资质之后,行为人才能经营买卖,否则的话就会构成非法经营罪。那要是非法经营烟草的该怎样判......


·汽车转让合同签订流程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汽车转让合同签订流程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汽车在我国现在是比较普及,在以前经济不发达的时候人们的代步工具是自行车,但是现在汽车是非常受到......


·什么行为不构成重婚犯罪?
      什么行为不构成重婚犯罪在实践中,重婚行为的情节和危害有轻重大小之分。根据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所以,有......


·在校大学生代办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现在越来越多的大学生不再是一心投入学习当中不问世事,而是希望早些投入工作当中从而能够早日独立。但是我们听到了一个说法,没有毕业的在校大学生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