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可做土地使用权抵押范围有哪些呢?

可做土地使用权抵押范围有哪些呢?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范围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以作价出资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3、以国家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4、以国家租赁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5、经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国有企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6、通过承租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7、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人同意抵押的荒地(包括国有和集体所有的荒地、荒沟、荒水、荒滩等);
  8、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须同时抵押;
  9、如将整个宗地中部分土地设定抵押的,则应经测绘公司的实测、地籍部门审核后方可抵押;
  10、以共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需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后方可抵押。
   二、限制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对象
  1、未依法领取土地证书的不得设定抵押。
  2、土地所有权不得设定抵押。
  3、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设定抵押。
  4、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用地,不得设定抵押。
  5、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不得设定抵押。
  6、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不得设定抵押。
  7、乡(镇)、村企业使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设定抵押。
  8、对于行政机关用地、军事用地、事业单位用地,虽然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不得设定抵押权,在实际工作中,一般不予办理抵押登记。
  9、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除了国有企业用地和经国土部门批准保留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企业用地之外,其他土地使用者须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缴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办理抵押登记。
  10、应收回的闲置土地不得设定抵押。
  11、对于一宗土地使用权重复抵押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同一宗地可以多次抵押,但多次抵押的抵押值总和不得超过该宗地的地价总额,抵押顺序以办理抵押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12、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土地使用者要想将土地使用权用作抵押贷款或抵押出资的话,首先必须先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其次在土地使用权抵押范围之内。如果土地使用者在土地使用权抵押限制范围内的话,就不能将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否则需要承担起相应的法律后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假冒注册商标罪刑法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假冒注册商标罪刑法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


·劳动关系成立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为了更好的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会要求某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所谓举证责任,也即证明对方导致了纠纷发生的证据举证,......


·哪些规定是劳动关系确认后下线啊?
      在劳动者因工资收入、福利待遇等事项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时,或者劳动者在工作中遭遇工伤事故导致身体残疾需要申请工伤赔偿时,都需......


·商标驳回复审需要多久?
      商标驳回复审需要多久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商标局做出驳回申请、不予公告决定后,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申请人可在15日内......


·一、女方婚姻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女方婚姻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无论男方还是女方,在婚姻里出轨后引起的离婚,在财产分割上,法律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按民法典的规定依法分割,双......


·商品房的预售流程是怎样的
      商品房的预售流程是怎样的一、商品房的预售流程是怎样的商品房预售的流程如下:(一)开发商申领预售许可证。准备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肇事逃逸后多少时间后不算自首?
      肇事逃逸后多少时间后不算自首?肇事逃逸后只要是自己投案就算自首,没有时间限制,如果被抓就不是自首。《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


·退保释金一定要本人吗
      不一定非得本人去退。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第七十一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


·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二、婚生儿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计);三、××市××区××路××......


·合同没有履行想终止合同怎么办?
      合同没有履行想终止合同怎么办?按相关规定,合同尚未履行,想提前终止合同的,对于违约金的支付,双方可以按约定相关规定进行计算。另外,当事人主张......


·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百之几?
      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百之几?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的约定应结合合同标的额大小及违约成本违约风险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综合确定,最好不要超过合同价款的30%......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