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是否可以办理所谓“三证合一”,就

一、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是否可以办理所谓“三证合一”,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一照一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推行,极大的方便了纳税人的登记注册,三证合一是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企业能够更好的办理登记。  《公司法》第七条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二、个体户如何办理三证合一呢?个体户如何办理三证合一, 个体户不能办理三证合一。按现在的规定,“三证合一”适用范围,是各类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包括公司制和非公司制的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还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暂时没有考虑进去主要有两个原因:一个是个体工商户不需要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只申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再一个,个体工商户有的是以自己的姓名注册的,有的还起了一个企业的名字,虽然有名称,但实质上仍然是个体工商户。由于这两个原因,暂时没有把个体工商户作为“三证合一”的范围。“三证合一”,即是将税务、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这三个证更换成一个证,以简化办理流程。按照现在的相关规定,对办理三证合一的条件是有限制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是否可以办理,答案是否定的。根据现有规定,由于个体工商户只有两个证件,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还有的没有机构名称。鉴于此,个体工商户还暂未划入“三证合一”办理范围。个人工商户是暂时不能进行三证合一办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是谁
      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是谁《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所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


·危险驾驶罪的缓刑辩护词的书写应注意哪些方面
      一、危险驾驶罪的缓刑辩护词的书写应注意哪些方面1、要看客观事实。一般而言,行为人醉酒驾驶,其有无驾驶资格、酒精含量多少、行使路线长短、驾驶......


·中华老字号商标价值都有哪些方面
      在我国的经济市场发展的过程中,有一些商标和品牌在我国的发展历史悠久,品质始终如一,有着较为长时间的品牌积累,对中华老字号的商标价值有所体现。......


·恩施州检察信息公开开条例是什么
      恩施州检察信息公开开条例是什么恩施州检察信息公开条例是什么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


·中国企业收购海外企业流程
      中国企业收购海外企业流程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宏观决策和并购目标的确定一、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和投资规划,确定海外并购的规划,企业......


·一、患病职工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患病职工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吗??患病职工的情况下,是不会自动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在医疗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不同意协......


·房屋租赁纠纷的类型
      房屋租赁纠纷的类型(一)租金支付纠纷。这是房地产租赁中最为常见的纠纷。出现租金支付纠纷后大致会出现三种处理方法:(1)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要么......


·农村房屋赠与过户费用大概是多少?
      现在很多农民都进城工作生活,老家留下的房子可以卖给本村村民,也可以赠与给直系亲属。不管是那种方式,都需要在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支付一笔费用。赠......


·什么是社会保险
      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


·医疗事故纠纷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纠纷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医疗事故纠纷赔偿标准(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


·民事诉讼执行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执行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一、民事诉讼执行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申请强制执行期间为2年,适用中止、中断规定,自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1......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