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抚养权可以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一般在父母离婚的时候需要确定下来。针对只有一个孩子的家庭,此时肯定只有一方能够获得抚养权,但之后的日子里面,另一方也是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的。那么现实中,抚养权可以变更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抚养权可以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抚养权关系未成年的健康成长问题,我国法律允许在一定情况下变更原先的抚养权决定,具体有两种变更方式:
  1、起诉变更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并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在审理时查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予以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因此,如果之前离婚判决时确定的抚养权归属,出现这些不利于被抚养子女的情况时,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的,一般都会得到支持。而且,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还可以按照其自身的意愿选择自己的监护人,更加有利于其自身的健康成长。
  2、协议变更
  就像离婚时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一样,变更抚养权既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父母双方还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法院对于种变更方式,是准许承认的。
  二、母亲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是什么?
  结合人民法院确定抚养权的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的规定,母亲争取孩子抚养权的的有利条件有:(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6)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的。关于变更抚养权的方式,分为协议变更与诉讼变更两种,在协议变更中,只要当事人能够达成一致,那么就可以进行抚养权的变更。但要是通过诉讼方式进行变更的话,那么此时就需要符合规定的情形才可以了。具体抚养权可以变更的情形,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职责有哪些
      监护责任一般是由其父母承担,如果其父母死亡或无行事能力就会由其他直系亲属自愿承担,如果没有直系亲属就会由其所在地区的政府部门帮忙监护,法定监......


·发现公司高管违反忠实义务怎么处理?
      发现公司高管违反忠实义务怎么处理?一、发现公司高管违反忠实义务怎么处理?发现公司高管违反忠实义务时可以向公司人事部门进行举报,公司展开内部......


·刑事判决书(一审自诉、反诉并案审理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5    (××××)×刑初字第××号    自诉人(被反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


·限制民事能力的人怎么立遗嘱?
      限制民事能力的人怎么立遗嘱?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立遗嘱的,遗嘱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设立遗嘱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遗嘱能力,是指公民具有......


·一、交通事故70岁误工证明需要开吗?
      一、交通事故70岁误工证明需要开吗?是需要开的;因为70岁属于退休年龄了,所以非适格的劳动者,如果要求误工费必须提供收入证明(即纳税证明,如......


·公司破产后4级工伤如何处理?
      公司破产后4级工伤如何处理?一、公司破产后4级工伤如何处理企业破产时,企业工伤职工可以预先申报解决工伤待遇享受。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第......


·四川成都征地拆迁补偿管理办法内容是什么?
      四川成都征地拆迁补偿管理办法内容是什么?征地拆迁无小事,这是每个城市政府都十分重视的事情。近年来因为征地拆迁而引发的矛盾冲突事件屡见不鲜,......


·到法院起诉离婚查财产吗
      一、到法院起诉离婚查财产吗?法院不会主动调查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线索自己提供。但是如果有一方无法提供证据,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


·如何确定侵犯商标权管辖权
      众所周知,商标纠纷主要有四种类型,即商标行政纠纷、商标侵权纠纷、商标转让与商标许可合同纠纷、商标刑事纠纷。在实践中,如果存在四种纠纷,并向法......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保证金的区别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保证金的区别是什么一、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保证金的区别是什么?质量保修金与质量保证金最大的区别在于它们的来源不同。保修金是......


·动物致人损害责任怎样认定
      动物致人损害责任怎样认定动物致人损害,责任认定是前提,赔偿是关键。很显然,实践中需要先对责任做出认定,然后才是对受害人做出赔偿。那么,动物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