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导致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
  
  很多时候夫妻离婚都是因为感情变淡甚至感情破裂,而这主要也会体现在一些具体的情形上面,就包括一方出轨、有恶习等等。那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可能会导致离婚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导致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
  
  二、法院不允许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上述规定不予受理 。
  
  《民法典》规定的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部分,但在离婚方面又限制男方提出离婚的几点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这并不是剥夺男方的离婚自由权,只是在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推迟了男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时间,在这种情形消失后,男方仍可按《民法典》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
  
  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确有必要”的情形比如男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具体的“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参看审判实践,具体审判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4、“确有必要”的情形
  
  (1)男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女方婚后主动与他人发生关系而怀孕的,包括女方婚后卖淫,与他人通奸、姘居或而怀孕的;
  
  (2)女方对男方的身体、生命有严重威胁的;
  
  (3)女方对婴儿有遗弃、虐待行为,不尽快解决对婴儿将造成严重后果的;
  
  (4)女方婚前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婚后经治不愈或不宜生育的;
  
  (5)女方出走下落不明的。
  
  通过上文内容,我们知道,重婚、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都是可以离婚的。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是不得提出离婚的,但要注意的是,男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女方婚后主动与他人发生关系而怀孕的,女方婚前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婚后经治不愈或不宜生育的等,法院也是会受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无锡市是我国东部较发达地区,中小企业近几年发展迅速,企业用人
      无锡市是我国东部较发达地区,中小企业近几年发展迅速,企业用人制度不断完善,国家政策导向鼓励,人民基本保障比例也不断加强,促进社会稳步发展,其......


·一年以上没签劳动合同如何赔
      一年以上没签劳动合同如何赔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作出如下规定:法律上视为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买二手房注意的质量问题有哪些
      虽然二手房的价格要比新商品房的价格低一些,但不可否认的是二手房在质量上面存在的问题其实不比新商品房少。只不过因为有人居住过一段时间,对于购房......


·婚前一方付首付的房屋是谁的
      有的人在结婚之前就会选择先贷款购买一套房屋,而此时仅仅是在婚前给了首付,婚后可能是由夫妻共同还贷,当然也有可能是自己还贷。那么像这种婚前一方......


·退房的情形有哪些,什么情况下可以退房
      在购买了房产之后,按理说一方就负有交房房产并协助办理过户的义务,而另一方此时就要支付相应的房款。但实践中可能发生退房的情况。那究竟我国法律规......


·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有哪些程序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调解书的,可以申请海关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履行。海关行政复议机关发......


·离婚诉讼中,离婚房屋如何分割公式?
      在我国,随时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思想观念的改变,越来越高的离婚率成为社会的一大问题。而随着房价的上涨,离婚诉讼中关于房屋分割问题更是离婚双方关......


·同学名誉权受到侵犯怎么维权?
      同学名誉权受到侵犯怎么维权?1、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可以要求侵权人终止侵权行为;2、公开赔礼道歉,公开消除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恢复名誉;3、......


·赌博法律规定最新量刑规定是什么
      一、赌博法律规定最新量刑规定是什么(一)什么是赌博罪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赌博罪的特征:主体是一般主体,......


·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区别有哪些
      有些时候我们不是故意的想要去伤害一个人的性命。但是有些时候我们为了教训一个人,而不小心失手导致对方失去了生命。接下来就来为您分析下关于故意杀......


·一、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协议怎么写?
      一、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协议怎么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协议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决定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