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向谁申请?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向谁申请?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或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诉讼中的证据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在医疗损害赔偿的诉讼中是证据的一种,在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中也是关键的证据。尽管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鉴定结论并不当然是诉讼的证据,需要经过质证才能作为证据适用,但是,由于医学的复杂性和专业性,法官往往直接以鉴定结论作为定案的依据。
  二、特点
  (一)医疗事故鉴定的特征.
  从以上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以下特点:
  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目的,是为卫生行政部门在处理医疗事故时遇到的专门性问题提供的一种技术服务。
  2、鉴定机构选择具有高度的专属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由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来完成,不存在选择其他鉴定机构的可能。
  3、鉴定结论以医学会的名义发出,不实行鉴定人个人负责制。
  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结论证据学要求显著宽松。
  (二)在医疗事故鉴定过程中,执业医师要完成以下工作:
  1、认定事实,根据双方所提供的证据,认定事实经过。
  2、认定正确的操作常规,根据事实经过,运用医学知识,提出在各个环节中正确的诊断治疗是什么,即当时的操作常规是什么。
  3、对比正确的诊断治疗,确认医院是否违反操作常规。
  4、运用逻辑知识,分析论证违反违反操作常规与医疗损害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
  5、认定是否是医疗事故。
  三、医疗技术鉴定向谁申请
  1、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
  2、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
  3、由申请一方或双方交纳鉴定费。
  4、医学会通知双方提交陈述书、答辩书及鉴定所需材料。
  5、查看相关专科专家名录并选出需回避的专家。
  6、对双方认可的专家随机编号,由医患双方及医学会随机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
  7、召开鉴定会,医患双方按先患方后医方的顺序各陈述(答辩)15分钟、专家提问、退庭。
  8、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
  9、若不服鉴定报告,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医疗事故发生时,常常会伴随着权责模糊不清,让我们难以判断医疗事故的责任方是谁,使得医疗事故的判定时间变长且浪费人力物力财力。其实,在遇到医疗纠纷时,您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那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向谁申请?我们在这里提醒您,医疗事故鉴定是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同市医学会提起的,请您务必在申请前,与医院做好沟通,一同提交申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刑事案件公安机关立案管辖
      刑事案件公安机关立案管辖公安机关立案管辖的情形都有哪些?1、按照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的规定,除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


·有土地使用证建房算是违建吗
      看具体情况来判定:其一、有土地使用证,但是没有要到当地的建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的,则该房屋是属于违建房;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则不属于违建房......


·妻子怀孕期间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妻子怀孕期间离婚财产怎么分割一般情况下,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不能够离婚的,即使男方提出离婚,法院也不会同意的,除非是女方有重大过错或者夫妻自......


·成为事实婚姻要满足什么条件
      成为事实婚姻要满足什么条件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一种维护劳动者合法利益的一种保障方式合同,同时这种合同也有利于保障用人单位的相关权益。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大部......


·婚前房产离婚后出售如何认定
      《婚姻法》规定,婚前房产是属于个人所有,这点毋庸置疑,但是您知道,婚前房产如果在离婚后出售,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


·用人单位接到劳动局投诉用童工后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用人单位接到劳动局投诉用童工后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在法制化的国家里公民的行为只要触及法律规定,就会被追究其法律责任。以用人单位来说,我国明文......


·被冒用人如何撤销登记?
      被冒用人如何撤销登记?一、被冒用人如何撤销登记?1、被冒用人向作出公司登记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反馈冒用情况,同时出示身份证,或者提供身份证丢失......


·监外执行打架怎么解决
      犯罪分子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限,有打架行为的,情节严重的,会被收监,继续执行原来的刑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


·公司注册后可以不开基本户吗
      公司注册后可以不开基本户吗一、公司注册后可以不开基本户吗从法律上来说,2015年10月三证合一以后,不存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30日内必须办理税务登记......


·房东乱收水电费如何应对?
      房东乱收水电费如何应对?房东乱收水电费属于违规行为,租户可以向物价部门举报,价格监督部门会依法查处。我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禁止任何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