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法律援助的农民工认定要求

法律援助的农民工认定要求 (一)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规定: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其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或者事由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属于市、县级审理机关管辖的,应当向设区的市、县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的,由最先收到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或者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代申请人应当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或者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之一: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者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2、农村特困户救助证;
  3、农村五保供养证;
  4、工会组织发放的特困职工证;
  5、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放的其他社会救济、救助证明文件;
  6、在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出资供养或者由慈善机构出资供养的证明材料;
  7、公安、法院、检察院决定对申请人给予司法救助的证明文件;
  8、重度残疾并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证明材料;
  9、依靠政府或者单位给付抚恤金生活的证明材料;
  10、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证明材料;
   (三)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法律援助的救济途径及期限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当按照法律援助的条件进行审查,并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申请人如果对不予援助的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部门(司法局)提出。申请人对司法行政部门作出的书面审查意见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司法行政部门书面审查意见之日起60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1、受援人在法律援助的过程中的权利义务1、了解法律援助活动的进展情况;
  2、有事实证明法律援助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时,可以要求法律援助机构予以更换;
  3、如实陈述案件事实与理由,提供有关证明和证据材料,配合法律援助人员开展法律援助;
  4、经济状况和案件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告知法律援助机构。
  下列案件或事项,法律援助中心不予提供法律援助,包括:
  1、因申请人过错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2、申请人提供不出涉讼案件的有关证据而且无法调查取证的案件。
  3、行政机关处理而不需通过诉讼程序的事务。
  4、申请人提供不出任何证明材料或出具虚假证明骗取法律援助的。
  5、已竭尽法律救济的案件。
  6.其他经主管机关批准,法律援助中心对外声明不予受理的案件。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分享的法律援助的农民工认定要求,农民工做为最基层的工作者,大多数都属于弱示群体并且法律的知识也很欠缺,全国各地都有针对性的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农民工可以根据我们为您提供的程序进行法律援助,也可以咨询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个人著作权授权企业如何纳税?
      个人著作权授权企业如何纳税?一、个人著作权授权企业如何纳税?个人转让著作权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与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


·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关系是什么?
      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关系是什么?注册资本等于股份总数乘以股份。注册资本的股价是根据股份数量计算而得的,根据注册资本,确定发行下限,根据融资量,......


·辨认笔录与指认笔录的区别是什么
      辨认笔录与指认笔录的区别是什么?(一)含义不同。辨认是指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案情,依法组织辨认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


·如果借条丢了自己写个行吗?
      如果借条丢了自己写个行吗?一、不慎将借条丢了自己写个行吗?如果借条丢了,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和债务人协商,重签,补签一个借条,自己单方面写一个......


·法定的行政复议期限是多少天?
      法定的行政复议期限是多少天?一、法定的行政复议期限是多少天?法定的行政复议期限是60天,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


·职工鉴定工伤请假扣工资吗?
      职工在生产车间干活的时候,有时候会被设备砸伤,如果是因为工作受伤的,一般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为了拿到具体的工伤等级,职工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工伤鉴......


·行贿经济案件立案程序是怎样的?
      一、行贿经济案件立案程序是怎样的?经济犯罪在立案前,先由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进行受理,经调查后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并且在管辖范......


·在我国小额贷多少可以判刑
      其实现在小额贷在贷款领域也是非常的盛行的,平常有很多人在买车或者是经营一些小本生意的时候会选择小额贷款,因为一般申请小额贷款的金额也不是特别......


·没结婚证要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没结婚证要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没有结婚两人的关系属于同居,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怎么写
      ?现今社会,离婚率升高,闪婚闪离也不再是新闻。离婚意味着一个家庭的分裂,有关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通常来说应由离婚当事人协商决定,法......


·房屋公摊面积包括哪些地方
      房屋公摊面积包括哪些地方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为: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