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离婚时债务和抚养费怎么处理?


  离婚是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下去之后的必然选择。离婚说很简单也可以,说复杂也行。觉得离婚复杂的,无非就是分割财产,分割债务以及孩子抚养问题的难以解决而已。这三个问题处理得好,离婚就简单,处理不好,就是复杂。那么,离婚时债务和抚养费怎么处理?详情参考下文。
  
  一、离婚时债务的处理
  
  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既使法院判决了偿还债务的处理方法,你们的债务人仍然可以向你们各方或者双方主张他的债权的,但是当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后,可以基于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
  
  1、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这就涉及到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问题,不同的财产制度有不同的划分。无论是约定共同制或法定共同制,原则上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无论是否为夫妻共同所为,他方是否认可,均应推定为共同债务。对于非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凡经双方事先认可者,也应由双方共同清偿。凡为个人需要而支付的费用或负担债务,应由本人以其个人财产清偿,他方无代偿义务。若夫妻间实行完全分别财产制,在没有共同财产的情况下,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参照共同财产制下的同类问题处理。
  
  2、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为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两个特征:一是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婚前为结婚后共同生活购置物品所负的债务,应当为夫妻共同债务。二是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活、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
  
  3、个人债务,是指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审判实践中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合法经营造成亏损或双方从事非法经营造成亏损,或者虽由一方进行非法经营,但另一方明知而不反对的债务,一律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加以认定,但对一方从事非法经营,配偶的另一方并不知情或事先已明确表示反对的债务,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4、一方非为共同生活所需而负担的债务,原则上应由其个人财产偿还。除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列出的几项有关个人债务的认定外,我们还应结合本法第十八条的个人特有财产作一下分析。根据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1)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同理,对于配偶一方婚前的债务,他方无清偿义务。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那么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3)审判实践中一般将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或夫妻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认定为个人债务。
  
  二、离婚时孩子抚养费的处理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首先,在债务问题处理上,如果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那就是双方共同承担;如果是个人债务,那么就个人承担。但是双方之间的债务分割,并不能免除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至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过年加班国家规定工资怎么算
      过年加班国家规定工资怎么算一、过年加班国家规定工资怎么算春节加班的工资计算,主要根据以下两条法条来计算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工资......


·一、父母遗嘱是否需要限定有效期?
      一、父母遗嘱是否需要限定有效期?不需要,遗嘱是被继承人死后才生效,只要死前没有立新的遗嘱则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生效,有效期限没有法律规定。但......


·法院判决离婚多久在能结婚登记
      法院判决离婚多久在能结婚登记一、法院判决离婚多久在能结婚登记这要区分情况进行说明。判决离婚后,如果是一审判决,最早在判决生效后,即第十......


·个人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吗
      工程一般由个人单位承包的居多,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工作都由个人单位承包,像工程检验等工作都是由政府的相关部门来进行的。那么,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要......


·我国对闯红灯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闯红灯从来都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而在很多国家其实也是规定为了交通违章行为中的一种,即只要实施了这样的行为,那么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并不在意此......


·因为情节不严重。机动车发生事故后
      因为情节不严重。机动车发生事故后,交警要暂扣车辆,如果事实简单,责任清楚,负责处理的交警就可以尽快开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所以第二天就可以放......


·《劳动合同法》九十八条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九十八条的主要内容有哪些?1、立法宗旨非常明确,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劳动合同法》突出了以下内容:一是立法宗旨非常明确,就是为......


·离婚两个孩子都想要怎么办
      离婚两个孩子都想要怎么办如果是在离婚后双方都要想孩子该怎么办呢?夫妻双方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只能由人民法院判决了。法院一般以“有利于孩子......


·嫖娼未遂被骗怎么样处理
      嫖娼未遂被骗的,也将面临5日以下拘留处罚。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对卖淫嫖娼的界定很清晰,划分了情节较轻和在公共场所招嫖的两种行为。其中,嫖娼......


·还款承诺书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
      还款承诺书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还款承诺书可以中断诉讼时效,根据该规定,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以下三种:1、起诉。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


·交叉韧带陈旧性损伤交通事故赔偿吗?
      交叉韧带陈旧性损伤交通事故赔偿吗赔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