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新员工企业入职需要什么材料?

您在出门找工作的时候都会带一份简历,因为人事部在招人的时候会先看简历,从简历上判断出应聘者的基本能力。但是如果是在入职阶段,只携带一份简历是往往不够的。企业入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很多,其中一项就是要准备充足的证明材料,包括简历。所以,除了您熟知的简历、身份证之外,企业入职需要什么材料?今天我们就来讲一讲企业入职所需的具体材料。
  
  1、个人信息登记表:也就是简历,无需赘言。
  2、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大部分企业都会要求提供,这里说明一下常见的身份证复印件会用到什么地方:公司员工档案、集团公司总部备案、社保理赔和费用报销、劳动合同备案、厂区安保登记、薪金卡、社会保障卡、公积金联名卡等,所以建议要9张,当然如果公司档案实行无纸化办公,1张也可以。
  3、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用途基本差不多,而且照相的时候一般都是一版8张或9张,根据公司实际用途要6-9张都可以。
  4、学历、职称证书:一般3份即可,基本用于档案建立。
  5、银行卡:1份即可,但是最好身份证正面和银行卡证明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让员工手抄一遍银行卡号,写上自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因为再次复印时,可能因为复印件墨粉的问题导致银行卡号码看不清。
  6、无犯罪记录证明或声明:这个是很有必要的,特别是财务、安保、物品管理等岗位,需要注意的是,无犯罪记录证明是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如果不是,伪造的可能性很大;但是一些省外的人员,因为不方便提供,可以要求提供担保人和书写无犯罪记录声明。
  7、入职前声明:主要声明与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原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竞业限制和商业机密,不将原单位或第三方商业机密带入公司,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保守商业机密等。
  8、离职证明:避免双重劳动关系和商业间谍。
  9、体检报告/健康证明:又是一个相当重要的材料,建议写入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书写时要避免涉嫌就业歧视),健康的身体条件是胜任工作的基本条件,而且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员工一入职就各种病假、产假甚至猝死等。
  10、岗位责任告知书:主要用于后期试用期是否合格的评估和避免因工作内容、职责不清导致的劳动纠纷。
  11、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在日常工作中用到的次数较少,主要用于公积金贷款等,但是关键时刻,特别是寄发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通讯地址联系不上员工的时候(搬家未告知单位)时就很有用。
  12、担保人文件:和无犯罪记录声明配套使用,或者一些涉及到财务的岗位须要提供,防止出现员工挪用公款后联系不上的情况,即使报警,处理起来也费时费力,特别是涉及金额较小时,基本上就不了了之了。
  13、其他:如员工原单位继续给员工购买社保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社保是强制的,社保政策规定社保不能重复参保,如果有单位给员工购买社保,现单位就不需要购买)。
  基本就是简历、身份证、照片、银行卡等等。新员工入职前,也就是应聘的时候,要整理好自己的仪容仪表,携带简历和相关作品即可。新员工入职后,要注意到所属部门报到,以友善的态度来对待自己的新同事,并努力学习自身岗位的业务知识,尽快地融入工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公民酒驾是不是刑事犯罪?
      公民酒驾是不是刑事犯罪?酒驾属于行政处罚,醉驾属于刑事处罚。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


·在宁波伤残司法鉴定有哪些标准?
      伤残司法鉴定作为民事方面赔偿依据,相信不少朋友需要进行相关鉴定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对这一鉴定知之甚少。我们我将从司法鉴定伤残等级标准,人......


·要怎样才能起诉离婚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生活中有很多的夫妻会因为种种原因而想要离婚,但是在离婚的时候又会因为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而有纠纷。那么这个时候就不得不走上诉讼离婚的道路......


·注册物业公司的所需材料
      注册物业公司的所需材料1、申请相应等级的资质审批表一式两份;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3、企业章程复印件一份(首次申请提供);4、物业企业资......


·一、醉驾交警罚单没去交会有什么后果?
      一、醉驾交警罚单没去交会有什么后果?首先是无法进行年检,这样证件就会失效,抓到了就相当于无证驾驶。再有就是逾期不交会产生滞纳金,也就是说,......


·新入职员工应注意什么事项
      目前社会上失业人数非常多,找到一个好工作很难,尤其是对于没有工作经验的人。所以一旦找到好工作,就要很小心认真对待,避免失业,也要学会维护自己......


·农村土地是老人的遗产吗?
      农村土地是老人的遗产吗?农村土地可能不是老人的遗产,对于农村土地,要区分以下情况来确定是否可以继承:1、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不能继承。但......


·劳动争议案件是否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我们知道,在劳动争议发生
      劳动争议案件是否可以变更诉讼请求我们知道,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如果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当事人对仲裁结果表示不服,可以申请法院对该劳动......


·男方去世女方再嫁孩子由谁抚养?
      男方去世女方再嫁孩子由谁抚养?1、父亲去世,如果奶奶有负担能力且在母亲无力抚养的情况下,才对孙子女负有抚养义务;  2、法律依据:《婚姻法》(20......


·什么情况下辞退员工不需要赔偿
      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情况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增加吗
      法院判决离婚过后,跟未成年子女生活一起的父母在另一方给付了足够的抚养费过后,根据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情况,又另行要求对方支付其他费用的,未成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