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必须法律援助的情形包括哪些?

必须法律援助的情形包括哪些?在我国,经济困难群众打官司的时候,如果请不起律师,则可以找当地的法律援助机关帮忙。通过法律援助,当事人能够得到免费的律师服务。在法律援助具体操作中,有应当申请法律援助和必须提供法律援助的区分,那么必须法律援助的情形包括哪些?现在请您阅读下面这篇文章。一、必须法律援助的情形包括哪些?对于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人,盲、聋、哑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以及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对于强制医疗案件中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相关法律明确要求公检法三机关自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上述情形之日起3日内,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或者法律帮助。《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二、法律援助哪些情形无须经济状况审查?“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一级或者二级智力残疾的;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等四种情形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援助,不受一般情形下申请法律援助须经济困难的条件限制,无须经济状况审查。三、法律援助的救济程序是怎样的?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认为犯罪嫌疑人具有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关提供辩护的情形,公安机关未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强制医疗案件中的被申请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应当告知其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而没有告知,或者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者诉讼代理而没有通知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检察院应当对申诉或者控告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四、如何加强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管理?1、合理指派案件承办人员。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具有一定年限刑事辩护执业经历的律师办理无期徒刑、死刑案件,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办理未成年人案件。2、明确承办律师具体工作要求。要求承办律师做好会见、阅卷、调查取证、解答咨询、参加庭审等工作,依法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3、加强监督管理。法律援助机构对律师事务所、律师开展法律援助活动的指导监督,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根据律师事务所、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情况实施奖励和惩戒,公检法三机关应当及时将律师违法违纪损害受援人利益的行为向法律援助机构通报。由此可见,对于没有辩护人的未成年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及聋哑人和死刑犯,检察机关熟悉情况后,应该通知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提供帮助,这些属于必须法律援助的情形。检察院如果发现公安机关未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则应该提出纠正意见,并指派法律援助机构提供律师服务。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买房子付首付正常付多少
      买房子付首付正常付多少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新房并且面积不超过90平米的缴纳首付可以最低为20%;在二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房产的最低首付为60%;三套......


·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流转)问题,依据我国现行法规是被禁止的,但这一规定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关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
      关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一)申报核定时间。2016年度,我市参保单位及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时间为7月11日至8月31日。缴费基数实际核......


·征地补偿款发放流程是怎么样的?
      征地补偿款发放流程是怎么样的??国家征用土地进行公共建设,需要对土地的使用者支付补偿款。这些土地的使用者拿到征地补偿款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的,因为......


·在我国打架24小时调解不成就拘留吗
      打架并不是就特定了是属于民事纠纷或者刑事案件的,已经直接把人打死的情况下就算愿意接受调解,公诉方也会依法提起诉讼的,但是一般情况下的小打小闹......


·什么是无过错责任原则
      什么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叫无过失责任原则,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规定应由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确认责任......


·一、工伤待遇的诉讼时效为多久?
      一、工伤待遇的诉讼时效为多久?工伤赔偿诉讼时效一般是一年(一)、工伤赔偿要掌握三个重要时效1、时效一:申请工伤认定时效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


·怎么变更公司法人,流程是怎样的
      怎么变更公司法人,流程是怎样的?公司法人需要按照既定的流程进行设立,在设立之后,根据大多数股东的意愿,也是可以按照既定的规定,到公司登记机关......


·法定国庆节放假几天呢?
      国庆节,是祖国母亲的节日,是国家的法定节假日。每年到这个时候,人们都会庆祝这个节日。而且,人们还会出去游玩放松自己。法定国庆节放假几天呢?我相......


·公司注册资金有什么限制么?
      公司注册资金有什么限制么?一、公司注册资金有什么规定?1、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


·老人生前遗嘱遗嘱有没有时间限制?
      遗嘱没有时间限制。自被继承人去世后生效,如果涉及到遗赠,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