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变更法人代表的程序有哪些

变更法人代表的程序有哪些?
  企业在进行人事变化的时候,不仅需要进行一系列的交接工作还需要对需要对某些变更的职位来办理有关的手续。对于合伙的企业来说,法人代表的变更时最常见的,但是在实践之中,变更法人代表需要有哪些程序才能进行呢?您来阅读文章找寻一下答案吧。
  
  一、变更法人代表的程序有哪些?
  (一)合伙企业更改法人代表企业更改法人代表先去工商部门变更营业执照,然后去税务部门变更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与股东(合资人)不同,如果法人代表在公司持有股份,无须在工商部门作股份转让登记,如果转让股份,必须在工商部门作股份转让登记,同时到税务部门备案。(二)变更手续:1、工商局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应提交的手续有: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法定代表人任免职文件、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新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股东会决议、营业执照正副本.2、具体如下:(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公司加盖公章);(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5)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等,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5)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7)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8)一人有限责任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0)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其实最方便的办法还是去企业所在地的工商局或者登记注册的工商处了解,因为很多具体的条款要求及企业的实际情况都不了解。如果是合伙的企业来变更法人代表此时最好是先去工商局办理变更营业执照,之后去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的变更登记。如果法人代表在公司有股份的情况下想要在这个时候转让股份,那么最好做一下备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订立代书遗嘱需满足哪些条件
      订立代书遗嘱需满足哪些条件(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


·执行董事劳动关系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其实在我国,劳动关系是具有鲜明的特点的。并且事实上,真正的劳动关系都是具备一定的条件的,满足了相关条件,我们才可以说职工和公司形成了劳动关系......


·一、父母离婚了第二监护人是谁?
      一、父母离婚了第二监护人是谁?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1)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


·自然人能否入股分公司成为股东
      自然人能否入股分公司成为股东?不可以入股分公司,分公司不是企业法人,因此,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是能持有股权的民事权利主体。......


·交通肇事者有什么刑事责任
      在交通肇事的情况下,交通肇事者并不是一定就会构成刑事犯罪,但如果经过认定确实是构成了犯罪的话,之后就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当天此时......


·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赔偿金额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
      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赔偿金额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


·债务人不同意债权转让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债务人不同意债权转让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国......


·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况有哪些?
      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况有哪些?(1)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签合同的一方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如果签合同的一方是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也就是......


·经济刑事案件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是否可以
      经济刑事案件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是否可以?可以,《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


·发生车祸保险公司误工费吗?
      一、车祸保险公司误工费吗?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保险如果是全险的......


·临时工合同的法律性质是怎样的
      临时工合同的法律性质是怎样的一、临时工合同的法律性质1、合法性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