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起诉离婚几次可以判离?

一般来说,如果夫妻因为感情破裂或其他原因选择离婚,会选择协议离婚。但如果双方对财产或其他问题有争议,也可以选择到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离婚。但法院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可能并不会马上判离,那么,起诉离婚几次可以判离?下面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一下这个问题。
  
   一、起诉离婚几次可以判离? 
  符合条件的,起诉二次基本上法院会判离。  
  1、如果能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一次也可以离婚;若第一次被判决离婚,半年后再起诉,第二次基本上都会判决离婚。  
  2、一审在六个月内结案,二审在三个月内结案,离婚案件一般会短一些,一审两三个月结案了也是正常的。  
  3、可以委托别人起诉,也可以全权委托律师代理,但开庭时委托人必须出庭(特殊情况除外)。
   二、起诉离婚的流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双方确实可以证明感情已经破裂,法院也可能一次就判离。夫妻感情在很多情况下并不是不能换回,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都会对夫妻双方进行调解,如果确实调解不成,并且当事人二次提出离婚诉讼的,法院一般就会判离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是否可以可以继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屋
      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是否可以可以继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屋,但不能继承宅基地。如果你已经居住在城市,但是还是农村户口的话,在本村还是可以继承父母宅......


·在装修公司交的定金可以退吗?
      在装修公司交的定金可以退吗?一、在装修公司交的定金可以退吗定金是属于合同保证金,如果双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合同的,装修公司要退还定金。如果......


·认罪认罚的罚金怎么规定的
      认罪认罚的罚金具体的金额还是由法官根据犯罪情节来进行衡量。认罪认罚只是对犯罪量刑从宽处理没有涉及罚金的问题。“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


·没签劳动合同辞退员工是否可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没签劳动合同辞退员工是否可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


·口头协议解除合同双方均认可是否有效?
      一、口头协议解除合同双方均认可是否有效?有效的,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管书面还是口头都有一样的法律效力。当时实际上口头上的约定证明比较......


·离婚抚养权归男方女方代养孩子可以吗?
      离婚抚养权归男方女方代养孩子可以吗正常情况下是可以的,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


·发包方的义务是啥
      发包方的义务是啥(1)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承包方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承包方依法享有的一项独......


·违约损害赔偿确定的方式?
      违约损害赔偿确定的方式有哪些1、约定赔偿范围。依当事人的意思而定的损害赔偿,《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


·夫妻双方手写转让抚养权效吗?
      夫妻双方手写转让抚养权效吗?一、夫妻双方手写转让抚养权效吗?协议的有效性,并不在于其是手写还是电子版的,只要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经过双......


·酒后驾驶肇事人逃逸如何处罚?
      酒后驾驶肇事人逃逸如何处罚?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特别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要承担更为严厉的法律后果。交通肇事后,受害人往往处于孤立无援的危险状态......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有效对吗?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有效对吗?从我国《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的保管合同的成立来看,我国对保管合同的成立以保管物的交付为要件,即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