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撤销权又叫抗辩权吗,两者有何区别?

撤销权又叫抗辩权吗,两者有何区别?在债权债务人行使自身权利的时候,因为某些原因会放弃行使自身权利。这个时候就要行使撤销权去消灭之前请求行使的权利。听起来撤销权很像抗辩权,撤销权也是有使用期限的,为期一年。下面我们看看撤销权又叫抗辩权吗,两者有何区别?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抗辩权,广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有的称为异议权;狭义上仅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抗辩权的作用在于对抗请求权,又可分为一时抗辩权和永久抗辩权。
  因此撤销权不属于抗辩权。
  
  撤销权消灭后有什么后果?
  撤销权一经行使,即产生两方面的法律后果。一是对法律行为效力的影响,民事行为溯及既往自始无效。并且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二是撤销权人的民事责任。法律行为因意思表示被撤销后,使法律行为溯及地自始没有效力,但不等于没有法律后果。在当事人之间,可能已经发生交易行为,因而瑕疵的意思表示被撤销后,在当事人间会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作为一种形成权如总不行使,势必使民事法律关系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损害交易安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对当事人也是相当不利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这种情形如案例中的当事人,在知道撤销事由后仍全部履行了合同。1、还如有的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起诉讼,另一方以答辩的方式认为合同具有可撤销性,但人民法院向其释明是否提起撤销之诉,又表示不提起,待前一合同之诉案裁判后,又在一年内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对于这种放弃撤销权,个人认为即丧失了诉权。其理由是,其以自己的行为放弃了撤销权,该撤销权已然消灭,当事人也就此丧失了诉的利益,也就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资格。2、如前面所举瑕疵合同已进入诉讼,原则上撤销权人应当在此诉讼阶段行使撤销权。如果享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不提起撤销抗辩,或者仅提出抗辩,在法院释明的情形下又不提起撤销之诉,导致瑕疵法律行为得到法院的确认,其就不能再主张撤销权,该权利消灭,并产生诉的利益消灭,导致诉权的丧失。总的来说,撤销权要在权利人行使权力的一年之内使用,这是撤销权的使用年限。若是过了一年后,撤销权则不具有法律效力,不生效。撤销权和抗辩权有所不同,抗辩权是对抗他人权利而撤销权是权利主体行使的。关于撤销权又叫抗辩权吗,两者有何区别,您明白了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民事诉讼鉴定规定的内容都有什么?
      民事诉讼鉴定规定的内容都有什么?我们您在生活当中肯定都会或者身边都会出现鉴定方面的问题,对于鉴定是为了更好的让我们国家的法院进行一个判断。......


·身份证掉了可以在外地补办吗
      在这个时代身份证这个证件是我们经常需要拿出来使用的,所以就会容易出现丢失这个问题,当我们缺少了他,我们在很多的地方都会面临一个或几个非常严重......


·贩毒一人多次怎么判刑?
      贩毒一人多次怎么判刑?一、贩毒一人多次怎么判刑?根据贩毒的总量来判刑,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


·车主饮酒驾驶扣12分怎么办
      饮酒驾驶扣12分,如果是实习期被记满分,驾驶证实习车型会被注销。如果非实习期,携带《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满分教育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明、机动车......


·刑法侵犯商业秘密罪怎么认定
      刑法侵犯商业秘密罪怎么认定(一)关于罪与非罪的认定1.关于侵犯的对象是否为“商业秘密”的认定上文对商业秘密概念和范围进行了简单概括,虽然以范围列......


·危险驾驶罪是怎么判的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一个月到六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


·商标法中有关侵权赔偿的条例规定内容是什么
      商标法中有关侵权赔偿的条例规定内容是什么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时,可以根据权利人选择的计算方......


·民法总则规定行为人可以明示吗?
      民法总则规定行为人可以明示吗?民法总则规定行为人可以明示。民法总则第140条规定,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


·派遣劳动合同法怎么规定的
      随着劳动力市场的不断发展,出现了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随后便有了劳务派遣制度。自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之后,劳务派遣单位的数量更是大幅增加,但......


·出现商标侵权的如何打假
      商标侵权打假很重要的就是制作投诉书、起诉书并向相应机关递交,请求对侵权行为实施打击。这是打击侵权行为中最重要的步骤。投诉书(起诉书)的制作水平......


·遗产公证是不是所有继承人都要去
      一、遗产公证是不是所有继承人都要去?遗产继承公证不需要全部家属到场,但是需要法定继承人到场。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