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法律援助包括哪些范围?

法律援助包括哪些范围?
  法律援助是现代化水平的表现,虽然说我国现在还是发展中国家,但是我国也有现代化国家发行额再次,由此可见,我们国家经济发展是非常迅速的。对于法律援助,国家有相关的规定,那么法律援助包括哪些范围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法律援助的对象
  
  凡是符合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具备以下条件的公民可申请法律援助:
  
  1、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住的;
  
  2、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者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
  
  经济困难的审查标准参照市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执行。
  
  二、法律援助包括哪些范围
  
  (一)民事案件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障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追索侵权赔偿的;
  
  8、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的受害人,追索医药费用、请求赔偿的;
  
  9、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受害者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10、因使用假劣农资而造成的坑农、害农案件。
  
  (二)刑事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代理人的;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通知指派辩护的案件。
  
  (三)不服司法机关生效判决、决定且司法机关已经受理的申诉案件。
  
  三、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等;
  
  2、经济困难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经济状况证明表;低保证、失业证、五保户供养证、特困户救助证等证件或证明材料。
  
  3、与所申请事项相关的证明及证据材料。
  
  以上文章就是关于法律援助包括哪些范围的问题的相关解释了,从文章中我们知道,法律援助的范围主要包括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不服判决重新申诉的案件,具体的范围请仔细阅读我们的文章,除此之外文章还叙述了关于法律援助的对象相关条件的知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公司辞退合同期员工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辞退合同期员工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情形有哪些?(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都是怎样的
      婚姻的状态并非都是有效的,还有可能出现无效以及可撤销婚姻,而这些都是当事人应该注意的地方。尤其是对于无效婚姻,此时对双方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股权转让原值如何计算
      股权转让原值如何计算股权转让原值如何计算1、个人股东转让股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


·放弃继承权可以附条件吗?
      放弃继承权可以附条件吗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是可以放弃继承权的,而附条件放弃继承权的,要看所附的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才能确定是否有......


·俩人离婚房子贷款情况下房子怎么分?
      离婚时夫妻双方要分割共同财产,房屋时重要的一部分。婚前或者婚后买的是按揭房,还有贷款,一旦感情不和导致婚姻破裂,离婚时仍有贷款的按揭房怎么分......


·寻衅滋事罪殴打他人三次致人轻伤怎么判?
      寻衅滋事罪殴打他人三次致人轻伤怎么判?寻衅滋事罪殴打他人三次致人轻伤可以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


·已办理预告登记的商品房,是否可以排除强制执行
      执行异议之诉的立法目的在于平衡当事人的物权期待权与登记物权之间的矛盾,核心问题在于围绕物权期待权的诸多权利如何平衡和保护。人民法院查封、扣押......


·知识产权专利案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知识产权专利案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人民法院对专利权属纠纷案件的管辖,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专利案件管辖分工的规定执行,即可以作为第一审法院的......


·离婚案件辩护要点包括哪些?
      离婚案件辩护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证据:1、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登记书、复婚证;2、离婚证、人民法院判决书、调......


·经过多少业主同意怎么才能换物业
      经过多少业主同意怎么才能换物业一、经过多少业主同意怎么才能换物业1、要解聘或者更换物业既可以通过业委会,也可以通过业主自身的多数决定。2......


·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吗
      破产的解释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为无法偿还债务或者是无法抵债的时候,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其破产并依照法定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但很多人们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