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房屋赠与给别人要办理怎样的手续
一、把房屋赠与给别人要办理怎样的手续
赠与房产的行为属于发地产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房屋赠予手续有五个步骤:
1、赠予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予的书面合同,即赠予书。按规定,房屋赠予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2、房屋赠予的当事人(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予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3、办理公证。根据规定,房屋赠予必须办理公证。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予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予书及公证书和契税收据。5、赠予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三、赠与出去的房子可以要回吗?
已经赠与出去的房子能否要回来,首先需要看赠与的而房子是否已经做了登记,如果已经登记了,那么赠与的房子就不能收回;如果赠与的房屋并未进行登记,那么,双方可以到公证机关办理赠与撤销手续。
把房屋赠与给别人的行为属于双务行为,此时不仅要有赠与的意思表示,受赠人也要有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才行,否则的话赠与就不能实现。而此时具体该办理怎样的赠与手续呢,这方面的内容我们也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应如何解决?
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应如何解决?父母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但双方也可以协议由父亲抚养......
·防卫过当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防卫过当判刑标准是怎样的如果防卫过当将人打伤:经鉴定属于轻伤以上要承当刑事责任,构成故意伤害罪。看伤情鉴定来适用法定刑区间。如果受害人有过错......
·盗窃罪新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盗窃行为算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了,然而此时只有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或者满足一定的情节之后,那么才会被认定为盗窃罪,否则只能按照一般的违法行......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有上限吗?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有上限吗?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也就是12个月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合法辞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
·交通事故对方责任没有钱支付医药费怎么办
交通事故对方责任没有钱支付医药费怎么办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时,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
·有限合伙人债务怎么承担
有限合伙人债务怎么承担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影响加班费吗?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影响加班费吗?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对加班费也是有一定的影响;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
·南京房屋买卖流程是怎样的
在房价日益高涨的房地产市场,买卖房屋已经不仅仅是为了生存,更多的是一种赚钱的手段和方法。每个地方的政策和限制都不相同,相较于普通地区,一线大......
·非法集资出纳不知情是否构成共犯?
一个公司如果想要进行非法集资是肯定需要很多的工作人员一起来操作才能完成大规模的资金筹集,而出纳作为公司理清账目的重要岗位势必会牵扯到非法集资......
·民事诉讼被告开庭前准备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被告开庭前准备的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被告开庭前准备的规定是需要做一下再叫准备:第一,阅读原告起诉状内容,针对原告的起诉状准备好答辩状;......
·因为虚假广告购买产品受到损害向谁索赔
因为虚假广告购买产品受到损害向谁索赔根据我国《广告法》规定:1、违反本法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