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期满后怎么办
一、土地使用期满后怎么办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2、《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如何区分不同的土地用途?
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令第55号发布)第12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包括普通住宅、高档公寓、别墅等;2.商业用地:包括百货商中心、商业店场、购物铺、超级市场、批发市场等;3.办公用地:包括商务办公楼(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4.旅馆用地:包括饭店、酒店、宾馆、度假村、旅店、招待所等;5.餐饮用地:包括酒楼、美食城、餐馆、快餐店等;6.娱乐用地:包括游乐场、娱乐城、康乐中心、俱乐部、夜总会、影剧院、高尔夫球场等;7.工业和仓储用地:包括工业厂房、仓库等;8.农业用地:包括农地、农场、林场、牧场、果园等;9.特殊用途用地:包括车站、机场、医院、学校、教堂、寺庙、基地等;10.综合用地:是指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用途的房。
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有什么区别?
房屋产权是由土地所有权和房屋所有权组成。房屋所有权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其中居住用地的最高年限是70年,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继续使用权。从土地管理法等国家关于土地使用方面的法律法规来看,土地使用期满后怎么办的问题就可以得到解决了。土地的使用期不同,但是到期后都可以进行统一处理,按照国家现在的规定来说,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了,那么会采取自动续期的方法进行处理,直到土地使用权再次到期,再次到期后按照以后的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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