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民事诉讼的反诉与答辩的区别

民事诉讼的反诉与答辩的区别有什么?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不能避免民事纠纷,在民事纠纷不能调解的情况下,很多人会通过诉讼来帮助自己找回公道,而民事案件和诉讼过程中,很多人又有问题了,比如民事诉讼的反诉与答辩的区别。现在我们就带您一同了解民事诉讼的反诉与答辩的区别相关问题。简单的来说,答辩状是针对对方起诉状做的反驳,发诉状是在同一案件中作为被告的一方提出的诉讼请求。具体来说,民事答辩状,是民事被告、被上诉人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起诉或上诉,阐述自己认定的事实和理由,予以答复和辩驳的一种书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或被上诉人,被告或被上诉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提出答辩状是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不是诉讼义务;但被告人或被上诉人逾期不提出答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该权利亦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本诉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权利,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反诉是指在正在进行的诉讼中(诉讼系属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其存在的目的在于:通过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减少当事人讼累,降低诉讼成本,便于判决的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本诉的被告可以向本诉的原告提起反诉。答辩,是指民事(包括刑事附带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被告或被上诉人,针对原告或上诉人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起诉状或上诉状中提出的问题,依据事实和法律所进行的辩驳。被告和被上诉人提出答辩,这是民事、经济和行政诉讼中的必经程序,也是一项重要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应当保证他们能正确地行使这一权利,使当事人在诉讼中权利平等。至于当事人拒绝答辩,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依法审理。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通过法院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最初提起的诉,称为本诉,反诉和本诉都是法律规定的、用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制度。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民事诉讼的反诉与答辩的区别既复杂也简单您要用心了解了,所以您发生了这类事件之后,先向律师或者有关部门进行了解,清楚自己打赢官司的胜算。而我们也带您把这些一一了解清楚了,如果你看了之后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向当地有关部门进行进一步的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新婚姻法关于孩子抚养费规定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
      新婚姻法关于孩子抚养费规定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养费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


·对于违法家庭暴力的怎么处置?
      根据法律与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家庭暴......


·没签订合同辞职时可主张补偿吗?
      没签订合同辞职时可主张补偿吗??一、没签订劳动合同,你该怎么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离职程序的规定,转正后的员工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


·根据我国法律土地使用权为政府是否可以收回?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您都知道公民个人是可以拥有土地的使用权的,也就是说在土地上建造一些房屋或者从事一些其他的经营活动。当然,我国对于土地使......


·房地产偷税漏税后果是什么?
      房地产偷税漏税后果是什么?偷税漏税的,由税务主管机关进行行政处罚,如果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1、偷税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未缴或......


·暴雨车被淹了保险赔吗?
      暴雨车被淹了保险赔吗?机动车辆保险主要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大类,其中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只能在投保对应基本险的情况下才可以选择投保附加险。基......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认定的依据是什么?一、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认定的依据是什么1、本罪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


·现在的用人单位基本上都为员工购买的是有工伤保险的
      现在的用人单位基本上都为员工购买的是有工伤保险的,保险机构对员工工伤进行赔付的关键依据就是要求提供工伤认定结论书,所以工伤以后的工伤认定几乎......


·什么是婚姻遗弃呢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不抚养自己的子女或者不赡养老人,这都是遗弃的行为。有的人认为这只是自己家的家务事,其实并不是这样。遗弃这种行为不仅是在道......


·房屋质量鉴定程序是什么?
      房屋质量鉴定程序是什么?1、调查房屋的建造、使用和修缮的历史沿革、建筑风格、结构体系等资料。2、建立总平面图、建筑平面、立面、剖面、结构平面......


·诊所迁址需要什么手续
      手续:1、申请营业执照变更;2、办理工商转出;3、领取新营业执照;4、变更税务登记证。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