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出租车遗失物品不归还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出租车遗失物品不归还会受到怎样的处罚生活中我们一个不注意就可能会出现物品遗失的情况,物品遗失的场所很多都是在出租车上,因为开门关门和短暂的停留,很容易会从口袋落下或者是自身忘记带走物品,不过在出租车上遗留物品的话,只要我们留有一些可以得知出租车司机的一些线索,就可以找到出租车车主,但是后续可能会出现不归还遗失物品的情况,那如果出租车遗失物品不归还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出租车遗失物品不归还会受到怎样的处罚1、如果拾得人拒不归还遗失物,那首先就是违反了《民法典》(2021.1.1生效),失主可以要求拾得人返还遗失物。如果遗失物,价值巨大的,拾得人可能还涉嫌侵占罪。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 【不当得利】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有损于他人而自己获得利益的法律事实。不当得利人应将其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的性质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不当受益人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的事由而发生,它不在于制裁受益人的得利行为,而在于纠正受益人不当得利的不合理现象。所以,我国民法原则规定:只要有不当得利的事实存在,就必须予以纠正,不需要追问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如何。3、我国刑法规定,将他人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出的,按照侵占罪予以处罚。如果拒不交出他人财物,应以侵占罪提起刑事诉讼。但不存在拒不交出捡拾物的情节,不应作侵占罪对待,不能认定为犯罪,不能以刑法惩戒,其行为只能由民事法律规范予以调整。不管是在哪里遗失的物品,我们都是有权利进行追回的,而且拾取者在法律上有归还的义务规定,所以当我们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一定要第一时间采用法律的方式维护自身的权益,像出租车遗失物品不归还这样的现象,其实对于社会的发展来说是极其不利的,是一种不正之风,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努力改善这种问题。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还款后诉讼时效中断需要重新计算时效吗?
      还款后诉讼时效中断需要重新计算时效吗?还款后诉讼时效中断不需要重新计算时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第173条规......


·一个人犯两个案判决结果能累计一起吗
      可以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指对于一人在一定期限内犯有的数罪,在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依照一定的并罚原则和刑期计算方法,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罚的制度。......


·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一般由谁承担?
      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一般由谁承担?双方通过签署合同建立买卖关系后,如果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仲裁无果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发起民事诉讼。法院受......


·谁有权委托辩护人,什么人可以委托辩护人
      我们经常看到,在刑事案件中总有一两个律师在为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多数情况下这些辩护人都是通过委托,之后才能担任辩护人的。那么一般谁有权委......


·地铁乘客推搡摔伤
      地铁乘客推搡摔伤想必您都有上下班高峰期挤地铁的痛苦经历吧。人推人,人挤人,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尤其是地铁启动而自己还没站稳的......


·怎么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是指一些根据个体工商户的有关条例去工商局登记后,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公民,这些公民必须是要有经营能力的。我们知道,做个体工商户是要去......


·公司租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很多公司在成立时候都会涉及到一个租赁办公场所的问题,在租赁办公场所的时候我们可能就会租到个人的房屋,那么我们在与个人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需要注......


·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的代理词的写法是什么
      一、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的代理词的写法是什么?1、首部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单位能免责吗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单位能免责吗一、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单位不能免责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死亡后是否有误工费的赔偿?
      死亡后是否有误工费的赔偿?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死亡后是否有误工费的赔偿?死亡后是可以获得误工费赔偿。根据以下最高院司法解释:《最......


·知识产权的性质是什么?
      知识产权的性质是什么?一、知识产权的定义:知识产权(英语:Intellectualproperty),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