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最新75条关于超期强制措施的处理的规定
一、刑诉法最新75条的规定
第七十五条 【超期强制措施的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二、条文注释
本条规定了对超期强制措施的处理。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超期被羁押的问题,为更好地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法律赋予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委托的人有要求司法机关变更强制措施的权利。根据本条规定,对于公检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都有权要求解除。司法机关经审查确认超期的,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应当予以释放。如果需要继续查证、审理,可以变逮捕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对于取保候审超过十二个月或者监视居住超过六个月的,应当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传唤超过十二小时的,也应立即停止。
三、解除强制措施的条件
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强制措施的解除,是指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因发生了法定事由,没有必要继续适用强制措施而决定予以撤销的诉讼行为。一般情况下,解除强制措施都是因为强制措施的时间超过了法定期限或者,或者发现了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或者案件已经办结的,应当解除强制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对于被挤压的犯罪嫌疑人超期羁押羁押的,其厉害关系让你可以向相关国家机关提出解除强制措施的请求,碎玉确实超期羁押的,需要予以释放,无论其是否对社会存在潜在威胁。当然在解除强制措施的条件出现时,一般国家机关会主动解除强制措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工伤认定的对象有哪些
工伤认定的对象有哪些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以及劳动保障部第17号令《工伤认定办法》(2003年9月发布)的规定,工伤认定的对象一般包括具备下......
·刑诉法第一百三十四条搜查法存在哪些问题?
对于刑事案件定罪,需要确凿的证据,嫌疑人相关的场所很有可能存在证据。公安机关搜查是寻找证据的必要步骤。我国刑诉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了公安机关......
·商业银行并购贷款收益有哪些
商业银行并购贷款收益有哪些一、商业银行并购贷款收益(1)利息计算的基本常识(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1、日利率(0/000)......
·刑法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有哪些?
刑法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有哪些?1.具体要件。具体要件是法律规定的认定某一具体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事实特征。任何犯罪都是具体的,其构成要件都是不一样的......
·假释犯新罪会怎么处理?
假释犯新罪怎么处理呢?《刑法》第八十六条【假释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
·怎么写黄金购销合同范本
怎么写黄金购销合同范本黄金购销合同范本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
·建筑安装工程工期拖延怎么索赔?
建筑安装工程工期拖延怎么索赔?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拖延怎么索赔建筑安装工程的工期疲拖延的,建房单位可以要求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赔偿,如果没......
·什么样的案件赔钱能够减刑
在对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减刑其实也就是减轻对犯罪分子的处罚。但是否能对犯罪分子减轻处罚,还需要看有没有满足法定的减轻处罚的情形,而不能由法官......
·遗嘱生效要满足哪些条件
遗嘱生效要满足哪些条件遗嘱生效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必须具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如果立录音遗嘱,也应当......
·姓名权的概念和内容有哪些?
姓名权的概念和内容有哪些?1、姓名权的概念,在定义方式上主要表现为列举式和概括式两种,前者称“姓名权是自然人对于姓名设定、变更和专用的人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