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盗窃赃物是否构成盗窃罪,如何进行处罚?

我们知道,盗窃罪是侵犯财产的犯罪,盗窃他人的财物会构成盗窃罪被判处刑罚,但是大多数人就有疑惑,盗窃他人财物构成盗窃罪,那么如果盗窃的是赃物,还会构成盗窃罪吗?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为你做出解答,供你阅读了解。一、盗窃赃物是否盗窃罪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它的构成要件主要有: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这里的所有权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权,但有时也有例外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规定:“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盗窃违禁品或犯罪分子不法占有的财物也构成盗窃罪。”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所谓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对主体的修改是对本罪修改的重要内容。依原刑法,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少年犯惯窃罪、重大盗窃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法取消了此规定。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规定:“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盗窃违禁品或犯罪分子不法占有的财物也构成盗窃罪。”因此,盗窃赃物也依然会构成盗窃罪。二、盗窃罪是如何进行处罚的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二百六十五条,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话号码或者明知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定罪处罚。因此,不管是盗窃他人合法占有的财物还是盗窃的赃物,都会构成盗窃罪的。盗窃罪的量刑跟盗窃的数额息息相关,盗窃的数额越大,判处的刑罚则越高。要是你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获得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能力不足辞退有赔偿吗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


·一、工伤认定后再犯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后再犯怎么办?工伤认定后再犯的,按原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继续享有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待遇、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工伤保险待遇。根据......


·一、当事人如何撤销公证遗嘱?
      一、当事人如何撤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撤销需要遗嘱的订立人通过立新的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撤销或者向通过公证处申请办理撤销原遗嘱的声明公证方可,其他......


·用黑色水笔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
      用黑色水笔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二、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工资卡明细单、工资条、胸卡、考......


·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北海的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北海的标准是什么房屋拆迁在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事宜,因为城市的发展需要就会对房屋土地进行拆迁升级,对此各个地区都会出台相关的......


·合同无效的处理原则有哪些?
      合同无效的处理原则有哪些?无效合同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合同。我国相关法律中对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而合......


·违法续签劳动合同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违法续签劳动合同赔偿是怎么规定的?1、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款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按该法第46条第5项规定,除用人单......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变更该怎么办?
      随着计算机时代的不断发展,计算机软件也成了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现如今,软件开发行业也越来越多,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人也越来越多。但也许时间久......


·法律婚姻但未事实婚姻可以离婚吗?
      法律婚姻但未事实婚姻可以离婚吗?可以离婚,已经形成法律婚姻的,就必须通过离婚登记来解除婚姻关系。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是男女双......


·应该怎么处理网络侵权行为
      应该怎么处理网络侵权行为网络侵权是知识侵权的一种形式,网络侵权行为与传统侵权行为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即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


·法院立案原告要到场吗
      不需要,可委托他人代理,但开庭时需要到场,公民(自然人)起诉应提交的材料。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