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回避制度的内容是什么?
司法鉴定人回避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司法鉴定活动,保证司法鉴定结论的客观、公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司法鉴定人执业实行回避制度。 司法鉴定人遇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的,应当自行回避,退出或不得从事相应的司法鉴定活动;委托人、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根据法律规定的回避条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司法鉴定人回避。第三条 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的情形:(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司法鉴定公正的。第四条 委托人、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并在司法鉴定开始前提出;。在司法鉴定开始后知悉新的回避理由的,应当立即提出申请,最迟在司法鉴定结论作出前三日内。第五条 被申请回避的司法鉴定人要暂停参与相关司法鉴定活动。第六条 司法鉴定人本人提出回避的,由本机构负责人决定;委托人、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申请司法鉴定人的回避由本机构负责人在收到审请后两日内作出决定。本机构负责人担任司法鉴定人的回避,由本机构其他负责人在两日内集体作出决定。第七条 委托方和利害关系人对回避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后两日内申请复议一次。本机构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两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司法鉴定人不停止相关司法鉴定工作。第八条对符合回避情形的申请,故意不作出回避决定的责任人和知道应当自行回避而不回避者,本机构将追究其责任。司法鉴定人可以回避的方式以及可以申请回避的情况,对于必须按照司法鉴定回避制度进行回避而不回避的,相关部门可以依据相关的法律追究其责任,因此为了保障司法鉴定结果的公平合法准确性,一定要遵守司法鉴定相关的法律法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哪些不属于著作权保护的作品
哪些不属于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第二种是不适用于《著作......
·车撞狗的侵权责任如何划分
车撞狗的侵权责任如何划分一、车撞狗如何划分侵权责任根据我们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
·商标被宣告无效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商标被宣告无效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其商标专用权被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不具有追溯力,即宣告注册......
·具备什么条件商品房才可预售
具备什么条件商品房才可预售一、具备什么条件商品房才可预售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即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
·醉酒驾驶一般要拘留多久?
醉酒驾驶应该是被判拘役,时间是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具体还是要结合案情进行分析。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
·满一年辞退员工补偿应该怎样办理
满一年辞退员工补偿应该怎样办理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
·欠债人欠债不还应该怎么办
欠债人欠债不还应该怎么办一、欠债人欠债不还应该怎么办如果因欠债人欠债不还而发生了债务纠纷,对于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一、如何判断是否构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构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判断要件是:1、客体要件。......
·一、不认定为重婚罪的行为都?
一、不认定为重婚罪的行为都有哪些根据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下面两种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一)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
·继承人签字同意的遗嘱是否能执行?
继承人签字同意的遗嘱是否能执行?继承人签字同意的遗嘱是能执行的,旁人代书遗嘱,需要两位旁证,立遗嘱的当事人,一起在遗嘱上签字按手印,注明年月日......
·商标被抢注应该怎么维权?
商标被抢注应该怎么维权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1、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