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未离婚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可以吗?

离婚时分很多种情况,还要交包括诉讼费、配偶赡养等各种费用。当事人可以进行双方协商或让法院裁定。有子女的家庭离婚后一方肯定要支付抚养费,分房两年后就属于分居了,但此时还没离婚,未离婚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情况怎么解决?跟着我们一起来看:一、未离婚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可以吗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父母的抚养义务不因夫妻双方离婚而免除和灭失。即使夫妻未离婚,此时子女基于亲权要求父母履行法定抚养义务,也应获得支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由此可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强制性的,解除婚姻关系并不是父母给付子女抚养费的前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的,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二、关于抚养费的数额:抚养费数额的具体问题子女抚养费的给付,一般由父母双方协商为好,协商时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抚养费的给付办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三、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子女虽满18周岁但尚未独立生活的,如果父母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在子女能够自己独立生活且满18岁以前,父母中一方是必须支付抚养费的,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加上个人经济情况,按规定的比例支付。若对方拒绝支付可以将其告上法庭,法院有权将其财产强制变卖或查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上交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哪些
      上交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哪些相关规定?企业为了自身的运营需要和融资需求会发行一些企业债券,老百姓购买这些债券,到期限后,公司会还本付息,......


·企业法律顾问的服务内容是什么?
      (一)日常法律事务1、企业常见法律问题的咨询和建议;2、企业员工个人涉及法律问题的咨询和建议;3、参与起草、修订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的管理与使......


·商标驳回复审流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标驳回复审流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商标驳回复审都需要那些资料有些绝对驳回理由是可以申请复审的,但有些相对驳回理由倒是绝对不能申请复审......


·嫌疑人被批捕后家属能见吗?
      一、嫌疑人被批捕后家属能见吗?被批捕后不能会见家属。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


·商标侵权的各种形式有哪些?
      商标侵权的各种形式有哪些一、商标侵权的各种形式有哪些(一)假冒或仿冒行为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


·无证房屋也能拿到补偿?
      无证房屋也能拿到补偿?在农村有的房屋是没有房产证的,这时候农户最关心的就是遭到拆迁的时候会有补偿吗?有关农村房屋拆迁新规定,2019无证房屋也能......


·女方不给抚养费没有财产怎么办?
      在夫妻之间离婚后,如果双方是有子女的,就肯定会涉及到抚养费的问题。对于抚养费,不管是和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还是另一方都应当承担起相应的义务。......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交警其实可以依法对涉事车辆进行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交警其实可以依法对涉事车辆进行暂扣,但要注意暂扣车辆其实并不是一种交通行政处罚,而这仅仅是为了配合对事故进行处......


·2023南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各地国家机关都可以直接征收属于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可以授权当地的企业单位,实施征地工作,无论是采取何种方式,都需要按照既定的南阳征地......


·侵权责任中精神损失费标准是怎样的?
      侵权责任中精神损失费标准是怎样的?一、侵权责任中精神损失费标准是怎样的?法律规范并没有明确规定侵权责任中精神损失费的支付标准,只是规定了权......


·生产有毒食品罪既遂判刑标准是什么
      生产有毒食品罪既遂判刑标准是什么?生产有毒食品罪的判刑标准是5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