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起诉离婚应在哪里法院提出?

日常生活中,离婚这个词我们经常听到,如果夫妻双方要选择离婚,可以以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的方式办理,一般协议离婚适用于双方并无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权等纠纷的情况下。我们知道,民事诉讼会涉及到管辖的问题,没有管辖权的法院不会受理相关诉讼。那起诉离婚应在哪里法院提出?下面跟随我们具体地了解一下吧。
  
  一、起诉离婚应在哪里法院提出?
  
  通常情况下,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 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由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提起,被告住所地与不一致的,由管辖。
  
  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由该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特殊情况下,离婚案件的管辖
  
  (一)特殊情况下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不在领域内居住;
  
  2、被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
  
  3、被劳动教养;
  
  4、被监禁。
  
  (二)夫、妻离开住所地时的管辖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情况下管辖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五)华侨离婚案件的管辖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离婚当事人在国外时的离婚管辖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七)判决的承认
  
  国内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到国内原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民事诉讼中,一般会以被告住所地的法院作为案件的管辖法院,如果原告在不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将诉讼驳回。但对一地一些特殊情况下的离婚案件,如一方是外国人或军人夫妻离婚,这种情况下就不受以上规定的约束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解除劳动关系合同书应该怎么写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这种劳动关系,本身应当是相安无事的。在正常情况下,劳动关系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在现实操作过程当中,不......


·如果商标已经被抢注怎么办
      如果商标已经被抢注怎么办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1、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


·增加注册资本何时交纳印花税?
      增加注册资本何时交纳印花税?增加注册资本的印花税一般是登记当月就需要及时都全部缴纳完毕的。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后,认缴但未实际收到投入的资本时......


·非法持有毒品应受何种处罚?
      一、非法持有毒品应受何种处罚关于毒品犯罪,我国法律当中有明确规定,只要行为人一旦有该行为,无论数量多少、有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都是要依法追究......


·打官司需要什么手续
      打官司需要什么手续打官司需要什么手续?1、立案需要准备什么?第一,你得准备一份起诉状,起诉状里要写明原告、被告都是谁,原、被告的基本信息,......


·企业破产重整法院费用怎么计算
      企业破产重整法院费用怎么计算一、企业破产重整法院费用具体看公司的价值是多少,根据以下比例缴纳诉讼费。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


·银行贷款买房子按揭方式有哪些?
      银行贷款买房子按揭方式有哪些?银行贷款买房子按揭方式有三种方式: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一、住房公积金......


·偷窃金额多少可以立案侦查?
      偷窃金额多少可以立案侦查?盗窃的公私财物,既包括有形的货币、金银首饰等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形的财产。对于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


·异地能办理离婚手续吗?
      一、异地能办理离婚手续吗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异地不能办理离婚手续,因为协议离婚的,必须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


·未成年哪些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未成年哪些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1.根据《刑法》第17条第1款,已满16周岁的人,应对任何犯罪负刑事责任;2.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借款人死亡后如何笔迹鉴定?
      借款人死亡后如何笔迹鉴定?申请鉴别,需要在举证期间提出。拿需要鉴定的笔迹和真实笔迹,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通过司法鉴定的方式,可以比较真伪。找在场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