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船运输损害赔偿的方式和范围有哪些

船运输损害赔偿的方式和范围有哪些?
  
  现在的运输行业是比较热门的,那么对于船运来说,它也有一定的潜在风险。如果发生了船运输损害,它的赔偿方式是怎样的呢?赔偿范围是怎样的呢?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法和旅客运输合同法中,都有关于承运人责任限制制度或称单位责任限制制度的规定。承运人责任限制制度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虽然名称相似,但却是两种不同的责任限制制度。
  
  承运人的责任限制是承运人针对某件或某单位货物的最高赔偿额,或对每位旅客或每件行李的最高赔偿额。
  
  而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则是责任限制主体针对某次事故引起的全部赔偿请求的最高赔偿限额。二者在限制主体、限制数额、责任限制丧失的条件以及适用情况等方面都有许多不同。不过,这两种责任限制制度也可能同时起作用。
  
  一、赔偿范围:
  
  主体传统上,只有船舶所有人才有权请求责任限制,因此责任限制制度被称为“船舶所有人责任限制制度”。但随着航运的发展,船舶的经营管理模式越来越复杂,承担航运风险和对船舶负责任的人也越来越多,已经不限于船舶所有人。根据海商法,我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主体包括以下四类:1.船舶所有人,包括船舶承租人和船舶经营人;2.救助人;3.船舶所有人和救助人对其行为、过失负有责任的人,这主要指的是船长、船员和其他受雇人员;4.对海事赔偿请求承担责任的责任保险人。
  
  条件责任主体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享受责任限制。经证明,引起赔偿请求的损失是由于责任人的故意或者明知可能造成损失而轻率地作为或者不作为造成的,责任人无权请求责任限制。
  
  二、船运输损害赔偿的标准:
  
  根据《海商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海事赔偿限额按照下列标准计算:
  
  (一)300总吨以上船舶的赔偿限额根据《海商法》第210条的规定,对于300总吨以上船舶,人身伤亡和非人身伤亡的赔偿限额按船舶总吨位分级计算。
  
  1.人身伤亡的赔偿限额为:
  
  (1)总吨位300吨至500吨的船舶,赔偿限额为333000计算单位;
  
  (2)总吨位超过500吨的船舶,500吨以下部分适用前项规定;500吨以上的部分,应当增加下列数额:501吨至3000吨的部分,每吨增加500计算单位;3001吨至30000吨的部分,每吨增加333计算单位;30001吨至70000吨的部分,每吨增加250计算单位;超过70000吨的部分,每吨增加167计算单位。
  
  (二)不满300总吨的船舶以及沿海运输、沿海作业船舶的赔偿限额交通部《关于不满300总吨船舶及沿海运输、沿海作业船舶海事赔偿限额的规定》(1994年1月1日施行)对不满300总吨的船舶以及沿海运输、沿海作业船舶的赔偿限额作了如下规定:
  
  1.人身伤亡的赔偿限额为:
  
  (1)超过20总吨、21总吨以下的船舶,赔偿限额为54000计算单位;
  
  (2)超过2l总吨的船舶,超过部分每吨增加1000计算单位。
  
  2.非人身伤亡的赔偿限额为:
  
  (1)超过20总吨、21总吨以下的船舶,赔偿限额为27500计算单位;
  
  (2)超过21总吨的船舶,超过部分每吨增加500计算单位。
  
  (3)从事中国港口之间货物运输或者沿海作业的船舶,不满300总吨的,其海事赔偿限额依照本规定所规定的赔偿限额的50%计算;300总吨以上的,其海事赔偿限额依照《海商法》第2lO条第1款规定的赔偿限额的50%计算。
  
  (4)同一事故中的当事船舶的海事赔偿限额,有适用《海商法》第210条或者本规定的,其他当事船舶的海事赔偿限额应当同样适用。
  
  (三)不以船舶进行救助作业或者在被救船舶上进行救助作业的救助人的赔偿限额不以船舶进行救助作业或者在被救船舶上进行救助作业的救助人,其责任限额按照总吨位为l500吨的船舶计算。
  
  (四)海上旅客运输的旅客人身伤亡赔偿责任限制根据《海商法》第211条规定,海上旅客运输的旅客人身伤亡赔偿责任限制,按照46666计算单位乘以船舶证书载明的载客定额计算赔偿限额,但是最高不超过25000000计算单位。
  
  (五)中国港口间海上旅客运输赔偿责任限额交通部《港口间海上旅客运输赔偿责任限额规定》(1994年1月1日施行)对中国港口间海上旅客运输赔偿责任限额作了如下规定:
  
  1.旅客人身伤亡的,每名旅客不超过4万元人民币;
  
  2.旅客自带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每名旅客不超过800元人民币;
  
  3.旅客车辆包括该车辆所载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每一车辆不超过3200元人民币;
  
  4.上述第2项和第3项以外的旅客其他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每千克不超过20元人民币。
  
  此外,该规定允许承运人和旅客以书面形式约定高于4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限额。同时又规定,海上旅客运输的旅客人身伤亡赔偿责任限额,按照4万元人民币乘以船舶证书规定的载客定额计算赔偿限额,但是最高不超过2100万元人民币。
  
  以上就是有关船运输损害赔偿的相关内容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这一方面的问题还是比较复杂的,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帮助您解决难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新婚姻法下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范围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要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及范围。共同......


·我国新出台的公司法关于出资的规定吗
      我国新出台的公司法关于出资的规定吗?一年以来,我国的营商环境飞速变化,旧公司法对于出资规定的条款已越来越不适用,所以新的公司法相关规定就出台了......


·对于犯罪既遂是什么意思?
      对于犯罪既遂是什么意思??犯罪既遂作为犯罪的基本形态,是认定其他未完成犯罪形态的一个重要参照标准,因此,确立科学而又合理的犯罪既遂标准,对于准......


·一般交通事故中要是对人身造成了损害的话
      一般交通事故中要是对人身造成了损害的话,那此时才有必要进行伤残鉴定。如果仅仅是轻微的碰撞,只是导致了车辆损失的话,则此时只是对受损的财产进行......


·拘役判缓刑有考验期限是多久?
      一.拘役判缓刑有考验期限是多久?1.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根据刑法第42条的规定,拘役的期限......


·一、交通事故赔偿与事业工伤可以索要双份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与事业工伤可以索要双份赔偿吗?交通事故赔偿与事业工伤理论上是可以索要双份赔偿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组织考试作弊罪处罚规定是什么
      一、组织考试作弊罪处罚规定是什么组织考试作弊的会被处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缺陷产品质量侵权纠纷管辖范围怎么确定
      缺陷产品质量侵权纠纷管辖范围怎么确定由于产品质量属于特殊侵权责任,所以,产品责任诉讼应当属于侵权行为诉讼,其诉讼中的管辖应该根据侵权行为诉讼......


·协商解除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依法或者依照......


·附条件合同有什么特征?
      附条件合同有什么特征1、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其与法定条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后者是由法律规定的,不由当......


·追收钱款的三个要素
      1、未过诉讼时效欠款起诉的时效是欠款期限届满后的2年,超过2年起诉法院会判决原告败诉。如果过了时效,应首先与对方协商并进行录音,促成其重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