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刑事诉讼法的当事人有哪些?

社会生活中有纠纷就会有被告人提出刑事诉讼,刑事诉讼中会包括一些当事人,会被要求一同出席案件的审理工作,而刑事诉讼法的存在是为了及时准地查明犯罪事实,保障无罪人不被刑事追究这一项合法权益,惩戒罪犯的违法乱纪行为。刑事诉讼法的当事人涉及到几类人群,我们来一起详细探索。
  
  
  1、被害人
  
  是指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他所以参加到诉讼中来,是因为正当权益遭受犯罪行为的直接侵害,是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人。正是由于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中的特殊身份,刑事诉讼法为充分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赋予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以当事人地位。
  
  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诉讼权利主要有:
  
  ①控告犯罪行为;
  
  ②依法申请侦查人员、检查人员和审判人员回避;
  
  ③参加诉讼;
  
  ④委托诉讼代理人;
  
  ⑤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时,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请求,请求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⑥对于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起诉;
  
  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⑧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2、自诉人
  
  是指在自诉案件中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的人。一般情况下自诉人就是自诉案件中的被害人、被害人的近亲属或其法定代理人。自诉人是自诉案件的一方当事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在自诉案件中行使控诉职能,其诉讼行为对诉讼进程有决定性作用。因而,自诉人是自诉案件中重要的诉讼主体。法律赋予自诉人在诉讼中以广泛的诉讼权利。
  
  自诉人除享有诉讼参与人的共同的诉讼权利以外,法律还赋予其广泛的诉讼权利,主要有:
  
  ①提起刑事诉讼和附带民事诉讼;
  
  ②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员和翻译人员回避;
  
  ③出席法庭审判,参加法庭调查和辨认,申请人民法院调取新的证据,传唤证人,申请重新鉴定和勘验;
  
  ④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
  
  ⑤请求法院调解或与被告人自行和解;
  
  ⑥在审判前撤诉;
  
  ⑦阅读或听取审判笔录,有权请求补充或改正;
  
  ⑧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裁定不服时,有权上诉;
  
  ⑨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出申请。
  
  3、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是在刑事诉讼中被指控犯罪,尚未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当事人;
  
  4、被告人
  
  被告人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或被自诉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
  
  5、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前者是指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直接遭受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中提起民事诉讼的要求得到赔偿的当事人。后者是因其犯罪行为造成物质损失而被起诉索赔的当事人。
  
  相关法律知识: 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 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被害人泛指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包含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狭义上的被害人仅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
  
  而并不是我们平时所简单认为的只有被告人和原告人才需要出席法庭审查工作。刑事诉讼法赋予无罪人多项有利条件,对犯罪者有多重惩罚条例,其目的就是为了让公民自觉守法,坚决打击违法乱纪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雇佣合同的责任承担如何划分的?
      雇佣合同的责任承担如何划分的?雇员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伤自己或致伤第三人和损害第三人权益时,雇主应承担替代责任,理由是雇员的活动乃雇主“手臂......


·交通事故赔偿营养费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交通事故赔偿营养费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


·关于房屋他项权证从哪办?
      关于房屋他项权证从哪办?他项权证,这个内容您应该很陌生,因为并没有在生活中听说过,但是对于一些买过房子的人来说是最熟悉不过的,因为在买房子......


·如何举报对方的偷税漏税行为
      如何举报对方的偷税漏税行为?需要在收集证据之后到公安机关或者是税务机关举报对方的偷税漏税行为,具体的举报方式如下:1、当事人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


·劳动纠纷提起诉讼要什么材料
      劳动纠纷提起诉讼要什么材料劳动纠纷提起诉讼要什么材料1、起诉状原件(份数为被告人数2份)2、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居......


·海外并购上市公司投资金额需要多少
      海外并购上市公司投资金额需要多少目前我国的海外并购上市公司投资金额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当理想的状况,这与我国国家政策的积极支持是分不开的,包括国......


·二手房的产权陷阱包括哪些
      二手房的产权陷阱包括哪些一、二手房的产权陷阱包括哪些首先“卖房者”可能非二手房的产权人,这种情况应在签订合同前查明卖房人的身份,立即中止与之......


·醉驾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醉驾的判刑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


·无证据举报他人犯法吗
      无证据举报他人不犯法,仅仅靠猜测的话,公安机关一般不予受理而已。但如果捏造就可能构成诬陷,诬陷是要受法律责任追究的,事后被举报人是可以以诬陷......


·行政处罚不成立和无效是什么?
      行政处罚不成立和无效是什么意思其实我国各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在一定程度上都是代表着国家形象的,行政机关固然有对我国公民进行监督的权利,甚至是......


·撤销权成立的前提是什么,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撤销权成立的前提是什么,具体内容是怎样的?一、撤销权成立的前提是什么?债权人的债权有效存在是撤销权成立的前提和基础。二、相关规定有哪些撤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