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如何区别私募和非法集资的关系?

在我国,私募的相关运作并不完善,本来私募和非法集资是不一样的,但那些非法集资的活动却总是打着私募的旗号来从事不好的勾当,而民众对私募和非法集资之间的界限了解得不是很清楚,往往容易上当受骗。那么私募和非法集资的关系到底是怎样的,以下便是它们的区别了。
  
  一、是否公开募集
  私募基金,顾名思义只能私下向特定的对象募集,而不能像公募基金(需要具备更苛刻的条件和审批手续)向公众推广募集。因此,公募基金的一些方法,在私募基金上是严格禁止的。比如,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宣传,不能通过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实践中,理财讲座、投资研讨会等宣传形式无形当中把私募基金资金募集行为推向了犯罪的边缘,基金公司应谨慎对待。如果相关机构采取上述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和推介,则有可能触犯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这一界限。
  二、是否注册备案
  合法的私募基金及其管理机构应当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注册,并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要求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非法集资中的“非法性”,是指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因此,私募基金设立某只基金是否注册备案,则是其合法的因素之一。
  三、是否真实项目
  私募基金的发起一般是基于某项目,在募集协议书上都需要标明该资金用于哪个项目。存在真实的项目是私募基金合法的关键因素。同时,真实项目还包括资金是否专项专用。私募基金应专款专用,最好能够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托管或者进行委贷。基金财产必须区别于基金管理人的财产。 实践中,一些私募企业基金管理混乱,对基金不进行专款专用或者不进行商业银行托管,甚至使用个人银行卡周转资金,不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开展基金运营。一旦这些不合规行为被不法分子利用,出现“携带资金逃匿”、“据为己有肆意挥霍”、“将资金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等情形,容易给私募企业带来触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风险。因此,如果项目不存在,或者资金最终并没有用在项目上,那么则有可能转化为“具有非法占有”的集资诈骗行为。
  四、是否人数众多
  私募基金对投资者和人数应有严格限制。在人数限定方面,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以股份公司形式设立的,投资者人数(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不得超过200人;以有限公司和合伙制形式设立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50人。投资者不符合上述规定和人数超过限制的,都很有可能构成非法集资。虽然,非法集资在入罪上并非单纯的考虑投资者的人数(兼顾投资数额),但是针对私募基金的特点,如果投资者投资数额小,人数多,则有非法集资嫌疑。 目前,私募基金通过代持股或渠道的方式募集资金,对此因谨慎操作。这种行为给私募企业的运营带来了巨大的法律风险。一旦超过投资人数上限,就容易涉嫌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从而具备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
  五、是否承诺收益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如果私募基金的发起人向投资者许诺高比例的保底收益、给出明确还本付息或确定的回报约定,那么该机构也构成违法。非法集资中的“承诺性”是指: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基金公司一般只能强调“预期收益”,同时应对投资风险予以明示。私募和非法集资是不相容的,所以我们不能上当受骗,要擦亮自己的眼睛,保护自己的财产,不让那些非法组织得逞。如果已经上当受骗,就应运用自己所学知识及时到相关部门投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拐卖儿童案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拐卖儿童案的量刑是什么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抚育费负担数额
      抚育费负担数额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


·医疗纠纷诉讼之前怎么处理
      医疗纠纷诉讼之前怎么处理第一种方式,发生医疗纠纷的问题的时候,可以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的方式去处理纠纷问题。首先当事人要制定用于协商......


·校车超载怎么处罚?
      校车超载怎么处罚?校车安全是一个社会关注的问题,校车超员是严重的一个违法行为,超载很容易出现安全事故,孩子的安全问题是家长以及学校去共同保障......


·一、离婚时年北京回迁房怎么分割?
      一、离婚时年北京回迁房怎么分割?由于拆迁安置房取得方式的多样化,房屋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a、以产权置换的方式取......


·精病司法鉴定需要多久,司法鉴定包括的对象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当发生一些人身损害,或者精神方面等问题的时候,双方当事人解决不了的,大多数人都会选择走法律的途径,来解决所涉及的纠纷。一般而言......


·北京敲诈勒索罪量刑细化标准
      敲诈勒索罪是一项以非法获得财产为目的的犯罪行为,那么,依据我国当前刑法规定,如果行为人犯敲诈勒索罪,该对其如何量刑,它的具体标准是怎样的?我......


·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标准:
      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标准:酒驾: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小于80豪克。醉驾: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


·对于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对于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5条规定,除开发者的身份权外,软件著作权人的其余各项权利的保护期为二十五年,截止于软件......


·民事诉讼发现重婚行为应该怎么处理
      民事诉讼发现重婚行为应该怎么处理?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发现有刑事案件,处理原则是“先刑后民”,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并将发现的情况或线索及时移送......


·夫妻一人经营公司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人经营公司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人经营公司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公司股权属于共同财产,但公司的钱不等于股东的钱,一般不能直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